泉州市支持人工智能產業發展若干措施
2026-09-11 16:47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泉州市支持人工智能產業發展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主動公開)

 

 

  泉州市支持人工智能產業發展若干措施

 

 

  爲推進泉州市人工智能產業發展,加快人工智能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引領帶動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打造數字經濟時代核心生產力,結合泉州市實際,制定本措施。

  一、加強算力中心建設

  支持和鼓勵建設人工智能算力中心、邊緣算力等算力基礎設施,打造融合公共算力服務、數據開放共享、智能生態建設、產業創新聚集的綜合設施。對新建(含擴容升級)100P以上人工智能算力的算力中心、邊緣算力等基礎設施建設的建設主體給予建設投資額5%的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250萬元。縣級財政可參照配套補助。(責任單位:市數據管理局)

  二、推廣人工智能算力租用服務

  對使用算力資源租用服務(含資源服務、SaaS服務等)且年度服務費超過5萬元的企業,按照實際發生費用(以發票金額爲準)的30%給予使用企業補助,單家企業年度市、縣兩級財政補助累計最高不超過30萬元。補助資金由市、縣兩級財政按1:1比例分攤。(責任單位:市數據管理局)

  三、打造人工智能優秀應用場景

  充分發揮人工智能賦能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支持政務、製造、金融、醫療、教育、商貿、建築、農業、城市管理等領域典型應用場景複製推廣,鼓勵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選取適用的應用場景開展先行先試。對新入選市級人工智能優秀應用場景的,每個給予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四、支持人工智能賦能消費終端產品

  利用人工智能技術賦能終端產品創新提升,打造智能可穿戴、智能運動器材等“AI+消費終端產品”,對新入選優秀“AI+消費終端產品”的,每個產品給予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五、支持人工智能工業應用技術產品

  支持面向製造業研發創新自動識別設備、人機交互系統、工業機器人等人工智能工業應用技術產品,對首次認定爲市級人工智能工業應用技術產品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補助。對購買(或租賃)首款人工智能工業應用技術產品,在企業內部已實際使用(或已實際租賃1年)的,給予企業按購買費用(或1年租賃費用)的5%、上限10萬元補助。縣級財政可結合產業發展參照配套補助。(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六、推廣人工智能雲服務產品

  對購買(或租賃)人工智能雲服務產品年服務費超5萬元的企業,給予企業購買費用(或1年租賃費用)的30%、上限1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七、支持人工智能培訓

  對列入計劃的人工智能培訓項目,根據開展成效給予縣(市、區)工信部門最高5萬元支持;對在省外開展的異地培訓給予縣(市、區)工信部門最高25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八、支持創新平臺打造

  對被新認定爲人工智能領域國家重點實驗室、省級重點實驗室的,分別給予150萬元、50萬元補助。支持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或產業園區平臺共同組建人工智能領域製造業創新中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製造業創新中心分別給予1000萬元、50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工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支持人工智能領域技術創新重點攻關

  鼓勵企業聯合科研院所和高校、研究機構,聚焦通用大模型、人工智能芯片、智能機器人、大數據分析、數字孿生等領域關鍵技術需求,承擔“揭榜掛帥”任務,重點突破一批“卡脖子”技術,對項目揭榜方給予最高200萬元項目經費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本措施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由市工信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與現行政策存在交叉重疊的,按照“就高擇優不重複”原則執行。原《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泉州市支持人工智能產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辦規〔2024〕7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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