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全省高質量發展大會、全市高質量發展大會部署,進一步提振市場主體信心,激發企業活力,紮實推動經濟運行整體好轉,實現質的穩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加大財稅金融支持
(一)落實落細國家減稅降費措施。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減按1%徵收增值稅,適用3%預徵率的減按1%預繳增值稅。實施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個體工商戶減徵“六稅兩費”政策。對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小型微利企業按規定減免企業所得稅。(市財政局,市稅務局負責)
(二)落實落細增值稅行業支持政策。對國家規定的特定行業或小微企業繼續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允許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稅額,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負責)
(三)嚴格執行我省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市人社局、財政局,市稅務局負責)
(四)對2022年階段性緩繳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允許企業在2023年底前採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補繳。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市人社局、財政局,市稅務局負責)
(五)鼓勵金融機構單列小微企業信貸計劃,運用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等引導小微企業貸款繼續擴面、增量、降價。以監管考覈指標和指導性指標爲指揮棒,推動轄內法人銀行機構總體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和戶數繼續實現“兩增”,加大小微企業信用貸款和首貸戶投放力度。持續推進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持續向實體經濟讓利。在進一步做好製造業民營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基礎上,加大對服務行業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的信貸和保險保障力度。(人民銀行汕尾中心支行、汕尾銀保監分局,市金融局負責)
(六)支持國有商業銀行加大汕尾地區信貸投放力度。深化國有商業銀行與市、縣政府及行業部門的戰略合作,落實各國有商業銀行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責任,努力爭取上級行的授信額度,傾斜對汕尾地區的信貸投放,圍繞綠色發展、科技創新和基礎建設等領域,增加對高技術製造業、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開拓產業鏈供應鏈金融業務,因地制宜加大農村地區信貸投放,爭取和引導更多的金融資源投入到汕尾的經濟社會發展,支持海陸豐革命老區振興發展。同時,控制信貸資金流入高耗能、高污染、產能過剩等行業,更加精準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保障全市構建一產優、二產強、三產活和海洋經濟、數字經濟“3+2”現代化產業體系的資金供給體系。(市金融局、財政局、發展改革局、工信局負責)
(七)運用貨幣政策和地方金融工具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要引導地方法人銀行機構通過申請人民銀行再貸款等貨幣政策工具,爲更多企業提供低成本貸款。積極推動“信保基金”與銀行信貸產品深度融合,提高“信保基金”業務量,加快形成信保基金產品體系,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研究打通“信保基金”“融資專項資金”資金池,充實轉貸資金規模,發揮財政資金撬動作用,提高“融資專項資金”支持企業轉貸、續貸的效能。(市金融局、財政局,人民銀行汕尾中心支行負責)
(八)落實“金融+製造”工程。認真貫徹上級引導金融支持製造業當家部署要求,打造產融對接平臺,創新服務模式,爲“5+N”產業集羣提供多樣化金融服務,加大對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等重點產業的金融支持,擴大技術改造信貸規模,加強對製造業中小微企業普惠金融服務,創新開發並推廣“智造擔”融資擔保專屬產品,充分發揮“信保基金”政策工具作用。依託“中小融”平臺,大力推進信用信息平臺建設,健全各級信用信息歸集整合、開放共享機制,爲金融機構服務中小微企業提供數據支撐。進一步強化財政對小微市場主體貸款、擔保的貼息補助,加大小微企業首貸、續貸、信用貸款投放力度。努力拓展以龍頭企業爲核心的供應鏈金融創新模式,爲產業鏈、供應鏈上下游企業融資提供金融支撐。(市金融局、財政局、工信局負責)
(九)支持科技金融業務創新。持續擴大企業質押融資範圍,除專利、商標外,探索把地理標誌等新型知識產權納入衡量標準,適度提高單筆貸款支持額度。引導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科技貸款產品和服務,建立科技貸款綠色通道等方式,提高科技貸款審批效率。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完善內部激勵約束機制,探索建立適合科技型企業的商業銀行信貸考覈體系,落實授信盡職免責機制。探索推動保險機構發展專利保險、商標保險、專利質押融資保險等知識產權保險服務,提升保險服務科技創新的廣度與深度。推動優質科技型中小企業到區域股權交易市場“專精特新”專板、“科技創新”專板掛牌,促進優質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市金融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負責)
(十)指導金融機構支持中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質押等融資。引導轄內各銀行機構積極探索拓寬小微企業融資增信渠道,大力拓展“銀稅互動”業務,加強推廣知識產權、應收賬款等新型抵質押類貸款,深入推進銀擔合作、銀保合作,充分運用“信保基金”等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爲小微企業提供信貸支持,積極運用“中小融”“粵信融”“信易貸”“中徵應收賬款”等融資服務平臺爲企業融資拓寬渠道。(人民銀行汕尾中心支行、汕尾銀保監分局,市金融局、財政局、工信局負責)
二、加快恢復和提振消費
(十一)適時開展“汽車消費節”等汽車主題促消費活動,鼓勵引導大型汽車銷售企業和行業商協會開展促銷讓利活動。落實好階段性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等政策,鼓勵汽車企業開展新能源汽車下鄉惠民活動。積極推進老舊汽車的報廢,鼓勵消費者購新能源汽車,落實更新換代政府補助政策。(市商務局、工信局、公安局、發展改革局、生態環境局,市稅務局負責)
(十二)加強充電樁配套供電服務。建設城市公共停車場時,無需爲同步建設充電樁羣等充電基礎設施單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全面優化停車場配置充電樁的用電保障服務,落實“三零”“三省”服務舉措和公平競爭制度,爲各類投資主體做好配套電網接入服務,進一步優化充電基礎設施用電報裝辦理環節。支持充電樁業主安裝獨立電錶,對已安裝獨立電錶的充電樁統一按大工業用電峯谷電價計費並免收基礎電費。對既有停車位安裝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站)設施的,免予辦理用地規劃、工程規劃、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加快推進潮惠高速陸河服務區、深汕高速陸豐服務區等區域充電樁建設,2023 年新增建成公共充電樁 12 個。(市住建局、發展改革局、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供電局負責)
(十三)組織開展對汽車行業市場流通政策文件的公平競爭審查,清理限制二手車經營不合理政策措施。全面落實符合要求二手車經銷企業銷售舊車交易增值稅由2%下調至0.5%減稅政策,落實允許企業反向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政策。(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負責)
(十四)適時開展“家520”等主題促消費活動,鼓勵組織家電銷售企業、家電商協會等藉助節假日時機推出惠民讓利促消費活動。加大家電生產企業扶持力度,培育家電小微企業成爲規模以上企業,推動家電製造企業加快數字化轉型步伐。(市商務局、工信局負責)
(十五)堅持“房住不炒”定位,落實城市主體責任,及時優化房地產政策,按照因城施策原則,以更大力度、更多優惠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實降低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和支持預提公積金餘額作爲購房首付款等政策,鼓勵支持職工首次購房。助力房地產融資平穩有序,落實好“金融十六條”等政策措施,各銀行機構對國有、民營等各類房地產企業一視同仁,鼓勵重點支持專注主業、合規經營、資質優良的房地產企業穩健發展。大型銀行分支機構要落實房地產信貸增量計劃,準確把握信貸投放節奏和力度,轄內法人機構要落實好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做好房地產貸款集中度過渡期延長相關工作,穩健開展房地產貸款業務。(市住建局、金融局、公積金管理中心,人民銀行汕尾中心支行、汕尾銀保監分局負責)
(十六)以“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爲首要目標,用好用足專項借款,鼓勵金融機構加大配套融資力度,推動已售逾期難交付住宅項目建設交付,切實維護購房人合法權益。(市金融局、市住建局、市國資委、市投控公司,人民銀行汕尾中心支行、汕尾銀保監分局、市農業發展銀行負責)
(十七)落實《汕尾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加強監管額度內的資金監管,保障資金專款專用。超出重點監管額度以外的資金可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提取使用,優先用於預售項目工程建設和償還本項目貸款。(市住建局,人民銀行汕尾中心支行、汕尾銀保監分局負責)
(十八)加快推進縣域商業建設行動。組織實施縣域商業建設行動,推進符合條件的縣(市、區)申報“縣域商業建設行動示範縣”,指導推進示範縣打造縣城綜合商貿服務中心、鄉鎮商貿中心等,補齊縣域商業體系短板。(市商務局、鄉村振興局、財政局負責)
三、着力擴大有效投資
(十九)充分發揮市重大工程建設項目總指揮統籌協調作用,制定市重點項目清單,細化分解落實全年重點項目480.2億元的投資任務,強化項目建設督導和跟蹤服務。(市發展改革局負責)
(二十)謀劃儲備一批戰略性的重大項目納入國家和省“盤子”,積極爭取國家、省的土地、資金等政策支持。銜接推進國家“十四五”規劃102項重大工程涉汕項目的建設實施工作,力爭更多項目納入國家重大工程項目庫。(市發展改革局負責)
(二十一)大力學習宣傳《廣東省重大項目前期工作指引》,開展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前延”服務試點,切實提高項目前期工作質量。(市發展改革局負責)
(二十二)強化市重大項目並聯審批工作專班機制,優化項目審批環節和時序,依法依規實施建設項目豁免環評手續、告知承諾制審批、簡化環評編制內容等措施;探索擴大“承諾制”適用範圍,“一項目一策”商議可容缺事項,全面提高審批效率。(市發展改革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負責)
(二十三)依託市項目雙進行動指揮部辦公室的年度市重點項目要素需求清單,實施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林地定額等自然資源要素“三優先”管理,即優先向產業發展和民生保障項目傾斜、向用地前期工作紮實的成熟重大項目傾斜、向“當年批准、當年供地”項目傾斜,強化資源要素精準投放,實現資源要素投入產出效益最大化。(市自然資源局、林業局負責)
(二十四)有序實施重大項目能耗單列,保障國家和省佈局重大項目合理用能需求。對新上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優於全省2025年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控制水平的項目,全力保障項目用能需求。通過淘汰落後產能、節能技術改造和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等方式保障強鏈補鏈延鏈項目用能需求。(市發展改革局負責)
(二十五)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等中央政策,爭取省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經費支持,按照“一項目一方案”制訂資金籌措方案,全力保障項目建設資金需求,確保項目資金形成閉環。(市發展改革局、財政局負責)
(二十六)完善促進民間投資的政策支撐體系,貫徹落實省支持民間投資發展實施方案,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重大項目建設,常態化向民間資本推介優質投資項目,通過政府投資和政府激勵有效帶動民間投資。(市發展改革局負責)
(二十七)聚焦新能源及智能網聯汽車、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羣和半導體及集成電路、高端裝備、新型儲能、海上風電、氫能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羣,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建設。(市發展改革局負責)
(二十八)支持民間投資項目參與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規範有序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市發展改革局負責)
四、全力穩住外貿外資
(二十九)加強直通港澳道路貨物運輸管理,全面提升跨境運輸服務能力。(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三十)支持全市30家重點外貿企業出海搶訂單。組織企業參與廣交會、海博會、服貿會、“粵貿全球”計劃等展會活動。輻射帶動陸河、陸豐產業園區納入汕尾自貿區聯動發展區。做好全省加工貿易200強企業“一對一”服務,落實海外倉專項支持政策,落實加工貿易監管模式的優化措施。(市商務局、自然資源局,汕尾海關負責)
(三十一)鼓勵工業企業購買先進設備,推動實施工業技術改造,促進企業轉型升級。落實進口貼息政策,做到應貼盡貼,促進我市先進技術和設備進口。(市工信局、商務局負責)
(三十二)推動線上線下消費融合發展,鼓勵傳統商貿企業開展直播營銷,發展“線上引流+實體消費”和“跨境電商+直播”等模式。深化跨境電商綜試區建設,建好關檢匯稅融一體化公共服務平臺,打通跨境進出口貨物堵點痛點,爲跨境電商企業提供一站式一卡通服務。(市商務局,市郵政管理局負責)
(三十三)督導轄內保險公司積極優化重點產業、重點市場出口信用保險服務和保單融資業務,支持有意願、經備案的保險公司依法開展短期出口保險業務。落實出口信用保險政策,做到應保盡保,進一步發揮出口信用保險政策爲出口企業保駕護航的作用,促進我市出口增量。(市商務局,汕尾銀保監分局負責)
(三十四)推動汕尾新材料產業園加快納入省級產業園管理,享受上級優惠政策。(市工信局負責)
(三十五)全面落實《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外資企業可憑在發展改革、商務等部門獲得的鼓勵類項目信息確認結果到海關辦理相關減免稅手續。支持外商投資設立高科技研發中心,對符合條件的外資研發中心,進口符合規定的科技開發用品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市商務局、發展改革局、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汕尾海關負責)
(三十六)落實“市縣聯動”項目跟蹤服務機制,對於投資10億元以上的項目,指定專人負責,清單式管理、掛圖作戰,及時解決項目推進過程中遇到用工、用能、融資等問題,全力推動重大製造業項目加快建設、儘快投產。(市工信局、商務局、發展改革局、投資促進局負責)
五、促進產業優化升級
(三十七)國內外高校、科研機構和行業龍頭企業建立的研發機構被認定爲省級、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的,市財政按規定給予支持。(市科技局、財政局負責)
(三十八)實施工業投資躍升計劃,推動2023年全市工業投資總額達400億元,同比增長10%以上。建立市領導同志牽頭聯繫重大項目工作機制,優化重大產業項目建設全流程服務。(市工信局負責)
(三十九)實施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行動,2023年推動110家工業企業開展技術改造,推動20家規上工業企業實施數字化轉型。(市工信局負責)
(四十)大力發展研發設計服務、現代物流與供應鏈管理、數字貿易、軟件與信息技術服務等,實施工業設計賦能廣東專項行動,積極培育建設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積極發動企業參加“省長杯”工業設計大賽。(市工信局負責)
(四十一)高標準建設承接產業有序轉移主平臺,着力提升主平臺園區基礎配套設施、產城融合、產業能級、營商環境、運營能力,爭取汕尾市承接產業有序轉移主平臺納入省級重點承接產業轉移主平臺。通過評價監測、定向考覈等政策措施,推動高新區提升建設質量。(市工信局、科技局、發展改革局、財政局負責)
(四十二)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積極推動國電投氫能產業園項目合作洽談,推動中林竹纏繞項目落地,實現市屬國有企業在新能源產業佈局突破。完成招商引資平臺建設,進一步提高招商引資工作效率。(市國資委、投資促進局、政數局負責)
(四十三)加大省級“鏈主”企業、省級“單項冠軍”企業培育力度,全年力爭培育專精特新企業5家,推動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發展30家。(市工信局負責)
(四十四)出臺進一步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的若干措施,優化企業創新生態。引導高校基礎設施向企業開放共享儀器設備,實施技術成果轉移、科技服務,助力企業創新發展。優化科技風投、信貸、保險助力科技企業創新發展的支持措施。鼓勵銀行機構持續做好對小微製造業企業的金融服務,加大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進一步提高金融服務質效,降低企業綜合融資成本,助力全市實現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市科技局、教育局、工信局、財政局、發展改革局、金融局,汕尾銀保監分局負責)
(四十五)對符合條件的製造業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市稅務局負責)
(四十六)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除房屋、建築物以外的固定資產),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市稅務局負責)
(四十七)出臺支持現代農業高質量發展措施,推進農業現代化建設。推進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培育創建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1個以上;夯實糧食生產基礎,建設4.5萬畝高標準農田。推進漁港建設。出臺實施方案大力發展現代化海洋牧場和深遠海養殖,培育一批現代化海洋牧場企業。(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六、優化提升營商環境
(四十八)加強各類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高服務民營經濟發展能力。及時瞭解反映民營企業和民營經濟人士合理訴求,切實保護其依法維護合法權益。建立健全黨員幹部職工服務企業機制,深化“店小二”式服務,全力幫助企業解決生產經營問題。(市工信局負責)
(四十九)積極推動構建親清政商關係,完善政府企業溝通協調機制,完善涉企政策發佈機制,組織惠企政策宣講,幫助企業知曉政策、用好政策、用足政策,充分享用政策紅利。建立完善市場主體訴求響應服務機制。暢通線上線下市場主體訴求渠道,建立“企業一呼、政府速應”的工作模式,強化部門協同響應,落實轉辦督查反饋全流程閉環管理,提高訴求響應質效,爲企業排憂解難促發展。(市工信局、政數局負責)
(五十)全面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加快構建以信用爲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貫徹落實好《建設高標準信用服務市場 促進信用廣東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推動制定涉企輕罰免罰清單,對市場主體違法行爲情節顯著輕微或者無明顯危害後果的,依法不予處罰或者從輕減輕處罰。完善失信懲戒機制,對失信企業進行聯合懲戒,對違法企業或主要責任人採取限制措施,做到“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市發展改革局、市場監管局、司法局負責)
(五十一)緊密結合整治涉企違規收費與落實助企紓困政策、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深入開展涉企違規收費整治。組織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整治,重點對中介組織收費、水電氣價格、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等專項檢查,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減輕企業負擔。(市工信局、市場監管局、民政局、財政局、發展改革局負責)
(五十二)繼續落實對使用粵通卡支付通行費的貨運車輛試行 8.5 折優惠,重大節假日小型客車享受免費通行,鮮活農產品開放運輸“綠色通道”等高速公路特殊優惠政策,切實降低物流運輸成本。(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五十三)積極開展企業生產經營管理人員培訓活動,每年免費培訓不低於800人次,切實提高企業生產管理人員業務能力、綜合素質。(市人社局、工信局負責)
(五十四)充分利用深圳對口幫扶營商環境的契機,圍繞企業全生命週期優化審批流程、提升政務服務、完善監管機制,打造與先進地區“無差別”便利化營商服務。支持基礎條件好、改革意識強的產業園區申報省級營商環境綜合改革示範點。(市發展改革局負責)
(五十五)持續優化完善市統一申辦受理平臺,全面對接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逐步推動與市各有關部門業務系統互聯互通,業務協同,全面實現涉企政務服務“全市通辦”“一網通辦”。(市政數局負責)
以上政策措施自公佈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體政策措施有明確執行期限或國家、省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