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文娛產業爲消費者提供數字化的娛樂產品,涵蓋網絡遊戲、網絡文學、數字短片、數字音樂、數字電視電影、動漫和數字出版物等產品。遊戲產業是數字文娛產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其中小遊戲是數字文娛產業的新興板塊,具備體驗輕便、分發精準、研發成本低、場景適用性強、無需版號等特點,是遊戲產業的新增長點。爲了推動數字文娛產業在寶安區集聚,形成重點樓宇重點片區帶動,輻射全區產業園的高質量發展趨勢,制定本扶持方案。
一、支持遊戲開發企業申請版號
鼓勵遊戲生產者取得版號。對申請並獲得國家新聞出版署審批通過的遊戲版號的遊戲產品,按照每個版號給予20萬元補貼,每家企業最高100萬元。(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二、支持優秀遊戲企業做大做強
對年度營業收入達到一定規模的優秀遊戲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 1000 萬元。(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三、支持小遊戲產品開發發行
鼓勵企業開發用戶量大、活躍度高的小遊戲產品。對於在國內外合法遊戲平臺成功上線發行並穩定運營六個月以上的小遊戲產品,給予遊戲開發企業單個產品3萬元獎勵,單家企業最高獎勵9萬元。支持小遊戲產品提升品質和在互聯網企業、終端生產製造企業等的小遊戲運營平臺上線推廣,對於精品小遊戲產品,給予遊戲開發企業單個產品20萬元獎勵,單家企業最高獎勵100萬元。(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四、營造良好數字文娛產業生態
加強微信、快手、抖音、手機終端廠商等大型遊戲平臺與遊戲開發、發行、運營企業的合作對接。搭建遊戲發行渠道、備案機構與研發企業對接平臺,在集聚區提供研發產品註冊、上線等一站式服務。支持舉辦、參與行業賽事和生態活動。對於舉辦有全國性影響力的遊戲賽事或生態活動的,按照支出費用50%給予補貼,每次活動最高100萬元。對參加全國性遊戲重要賽事並獲得一、二、三等獎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2萬元一次性獎勵,單家企業每年累計獎勵金額最高10萬元。推動開發者技術交流。鼓勵行業協會、遊戲平臺企業、開發單位等組織開展遊戲開發相關的交流會、培訓會等活動。對於備案的重要活動,給予支出費用50%支持,每次最高5萬元。(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五、引入專業機構
支持業務主管部門引入數字文娛行業相關協會、專業服務機構爲數字文娛企業提供專業服務,由業務主管部門採購引入機構的服務,單家機構年度服務費用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六、租金優惠扶持
支持數字文娛企業入駐集聚基地優質樓宇(下稱“優質樓宇”),區內優質產業空間業主可申請參與本方案,按照“政府補一點、園區讓一點、企業出一點”的方式,爲入駐企業提供租金優惠。
(一)優惠標準
對滿足條件入駐優質樓宇的數字文娛企業,其配置標準內的租賃面積(詳見租賃面積配置標準),可按照如下標準享受租金優惠:
1. 對2025年入駐優質樓宇的企業,享受12個月免租;2026年剩餘月份租金按照市場參考價的30%繳交;2027年,根據企業上年度月平均營業收入增速情況,租金按不同比例繳交:
(1)企業上年度月平均營業收入增速20%(含)以上,當年度租金按照市場參考價的30%繳交;
(2)企業上年度月平均營業收入增速爲10%(含)至20%(不含),當年度租金按照市場參考價的50%繳交;
(3)企業上年度月平均營業收入增速爲0(含)至10%(不含),當年度租金按照市場參考價的70%繳交;
(4)企業上年度月平均營業收入增速爲負,當年度租金按照市場參考價繳交。
2. 對2026年入駐優質樓宇的企業,當年度租金按照市場參考價的30%繳交;2027年租金按照市場參考價的50%繳交。
3. 對2027年入駐優質樓宇的企業,當年度租金按照市場參考價的50%繳交。
(二)辦公面積配置標準
1. 上一年營業收入在2000萬元(不含)以下及新成立企業:優惠租賃面積不超過200平方米;
2. 上一年營業收入在20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營業收入每2000萬元對應不超過200平方米優惠租賃面積;
3. 單家企業優惠租賃面積不超過5000平方米。
企業可按需租賃,超出配置標準部分的面積按照市場參考價繳交。
七、有效期限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生效,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