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縣人民政府,高新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貴陽綜合保稅區、貴州雙龍航空港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市各直屬事業單位,市管企業,貴安新區辦公室:
爲推動貴陽貴安總部經濟高質量發展,全面提升省會城市經濟首位度,依據《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實施“強省會”五年行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黔黨發〔2021〕13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貴州省培育壯大市場主體行動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黔府發〔2022〕8號)、《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投資促進局關於印發〈貴州省支持批零住餐總部企業發展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黔商發〔2022〕28號)以及省市產業大招商相關政策、貴陽貴安“強省會”人才政策,結合貴陽貴安實際,特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牢牢抓住用好《國務院關於支持貴州在新時代西部大開發上闖新路的意見》(國發〔2022〕2號)文件重大機遇,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支持貴陽貴安打造西部地區總部經濟聚集地的決策部署,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爲目標,堅持引進和培育相結合,着力構建有利於總部經濟發展的要素生態和供給體系,加快發展一批具有區域競爭力和輻射帶動力的總部企業。力爭到2025年,貴陽貴安累計新增總部企業100家,引育一批500強企業總部,打造一批總部經濟發展集聚區,使總部經濟成爲實施“強省會”戰略、深度融入“一帶一路”戰略、長江經濟帶戰略的重要引擎,努力將貴陽貴安打造成爲西部地區總部經濟聚集地。
二、重點方向
(一)引育一批綜合型總部。聚焦世界企業500強、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國內行業100強及外資、央企、獨角獸企業,在貴陽貴安設立全國性、區域性總部或大企業第二總部,積極承接市外境外總部資源。
(二)壯大一批功能型總部。發展壯大一批研發中心、採購中心、銷售中心、結算中心、運營中心、人力資源和物流分撥中心,爲母公司及關聯企業提供研發、物流、採購、銷售、結算、財務、信息處理等職能服務。
(三)培養一批創新型總部。聚焦獨角獸企業、行業隱形冠軍、科技型上市公司、高新技術頭部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在線經濟(互聯網平臺、跨境電商、大數據、雲計算)以及第三方專業服務企業,引導和支持企業壯大自身規模,提升核心競爭力,助推發展升級爲企業總部。
(四)培育一批本土總部企業。支持綜合實力強、發展潛力大的本土企業做大做強,引導和支持其開展跨境跨區域經營,“走出去”設立分支機構,向區域型總部、中國區總部、亞太區總部、全球總部企業發展。
(五)打造一批總部經濟示範樓宇。支持各區(市、縣、開發區)盤活存量樓宇,完善樓宇的商務功能和配套服務,培育一批高品質商務樓宇,爲承接總部企業入駐提供優良載體。
(六)形成一批總部經濟集聚區。結合城市發展和空間佈局優化,聚焦觀山湖、雲巖、南明等3個現代服務業重點區域,着力打造金融、商貿和現代服務業總部集聚區;依託貴安新區着力打造以大數據爲引領的數字經濟產業總部集聚區;依託高新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貴州雙龍航空港經濟區、貴陽綜合保稅區、貴安綜合保稅區等國家級開放平臺,着力打造先進製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總部集聚區。
三、認定標準
本意見所稱總部企業,是指對貴陽貴安具有經濟貢獻的各類商事主體,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等,不包括石油、石化、電力、機場、電信運營、菸草、房地產等特殊行業。總部企業須符合貴陽貴安產業發展方向,工商註冊、稅務登記均在貴陽貴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統一覈算,在貴陽貴安正常經營,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名單。
根據總部企業功能特性、承擔職能、總部規模的不同,將總部企業分爲四個類型:綜合型(區域型)總部、功能型總部、創新型總部和大企業總部。
(一)綜合型(區域型)總部
申請認定綜合型(區域型)總部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集中開展結算、營運、管理、採購、銷售、物流、研發等總部核心功能的條件,承擔核心功能3項及以上。
2.擁有分支機構3個及以上,貴陽貴安以外的分支機構1個及以上。
3.營業收入、經濟貢獻要求:
現代農業:上年度營業收入2億元以上,在貴陽貴安經濟貢獻總額200萬元以上。
工業:(1)電子信息製造產業、先進裝備製造產業、中高端消費品製造產業、新能源產業、新能源汽車、新材料產業、健康醫藥產業、生物科技產業等先進製造業:上年度工業總產值1億元以上,在貴陽貴安經濟貢獻總額1500萬元以上。(2)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工業:上年度工業總產值10億元以上,在貴陽貴安經濟貢獻總額3000萬元以上。
建築業:上年度營業收入10億元以上,在貴陽貴安經濟貢獻總額2000萬元以上。
現代服務業:(1)金融服務業:上年度營業收入10億元以上,在貴陽貴安經濟貢獻總額5000萬元以上。(2)批發業、零售業:上年度營業收入5億元以上,在貴陽貴安經濟貢獻總額1000萬元以上。(3)住宿業、餐飲業:上年度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在貴陽貴安經濟貢獻總額100萬元以上。(4)文化旅遊業:上年度營業收入8000萬元以上,在貴陽貴安經濟貢獻總額300萬元以上。(5)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上年度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在貴陽貴安經濟貢獻總額200萬元以上。(6)現代物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上,在貴陽貴安經濟貢獻總額200萬元以上。(7)會展、人力資源、會計、律師、科技服務、諮詢等商務服務業:上年度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上,在貴陽貴安經濟貢獻總額200萬元以上。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行業:上年度營業收入10億元以上,在貴陽貴安經濟貢獻總額3000萬元以上。
(二)功能型總部
申請認定功能型總部應符合以下條件:
1.獲得母公司(總公司、集團)的授權,在一定區域(包括貴陽貴安)內,承擔本系統內部的研發、銷售、結算、運營等一項或多項總部功能,包括研發中心(開放創新中心)、財資中心(財務、結算、資金管理)、銷售中心、採購中心、供應鏈中心(物流、分撥、配送等)、共享服務中心(數據服務、人力資源、財務服務、物流通關等綜合性服務)等。
2.上年度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上,在貴陽貴安經濟貢獻總額200萬元以上,其中來自該功能的主營業務收入佔該企業主營業務收入的50%以上。
研發中心不要求營業收入和經濟貢獻,標準爲註冊資本1000萬元,累計研發投入1000萬元。
3.服務內部關聯企業3個及以上,服務貴陽貴安以外的內部關聯企業1個及以上。
(三)創新型總部
申請認定創新型總部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科技創新或服務創新的特性,科技創新企業須有原創專利,包括大數據、生物醫藥、高端裝備製造、消費品製造、新材料、新能源等領域的創新企業;服務創新企業包括現代物流、金融服務、研發設計、互聯網平臺等高端服務業的新模式、新業態、新平臺企業。
2.上年度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上,在貴陽貴安經濟貢獻總額200萬元以上。
3.貴陽貴安以外的分支機構1個及以上。
4.行業隱形冠軍、獨角獸企業(10億美元市值)、準獨角獸企業(10億元人民幣市值)、科技型上市公司、跨區域運營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等“六類創新”企業,在貴陽貴安設立的創新型總部予以直接認定。申報企業與“六類創新”企業之間須爲直接控股關係。
(四)大企業總部
上年度“世界企業500強”(福布斯)、中國企業500強(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中國製造業企業500強、中國新經濟企業500強企業等“六類500強”企業,在貴陽貴安設立的綜合型(區域型)總部或功能型總部予以直接認定。申報企業與“六類500強”企業之間的控股關係須在三級以內(包括三級)。
本意見所稱分支機構是指具有公司性質的分公司或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分支機構與申請企業之間控股關係在三級以內(包括三級)的,分支機構數量、營業收入、經濟貢獻總額可一併列入計算,超出三級不再計算。
四、扶持政策
經認定的貴陽貴安總部企業,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一)資金政策
1.開辦落戶獎勵。落戶貴陽貴安3年內並認定爲總部企業,實到資本1億元以上的,給予500萬元項目支持;實到資本5000萬元—1億元的,給予300萬元項目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金融辦、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大數據局、市交委、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2.辦公用房補助。落戶貴陽貴安3年內並認定爲總部企業,租賃辦公用房並自用的,按照租賃實際繳納金額的50%給予補助,連續補助3年,補助金額最高累計不超過500萬元;自建或購置自用辦公用房,按照實際費用的10%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金融辦、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大數據局、市交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3.中介服務補貼。落戶貴陽貴安3年內並認定爲總部企業,購買中介機構提供的會計、法律、審計、諮詢、設計、保險、科技成果轉化、人力資源、海外投資、國際專利、第三方物流等服務的,按當年購買服務實際支付金額給予10%補助,同一家總部企業每年補助不超過100萬元,累計補助不超過3年。(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金融辦、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大數據局、市交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二)人才政策
1.支持總部企業引進所需人才。對引進符合條件的企業高管、核心技術人才,按照《中共貴陽市委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貴陽貴安人才“強省會”行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築黨發〔2021〕9號),給予總部企業薪酬補貼、人才貢獻獎勵等支持。(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2.加強總部企業人才支持。對總部企業引進的人才,經認定符合條件的發放“貴陽人才服務綠卡”,按照築黨發〔2021〕9號,在住房、醫療保障、子女入學等方面給予優惠。(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衛生健康局、市醫保局、市教育局,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三)研發創新政策
落戶貴陽貴安3年內並認定爲總部企業,且納入規模以上調查範圍的企業,對其研發活動情況進行評估,以評估結果爲參考,以年度企業可享受稅前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金額爲基數給予補助。對總部企業積極建設科技企業孵化器(衆創空間)、新型研發機構等,按規定給予相關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四)金融政策
支持總部企業掛牌上市,對成功在國內主板、創業板、科創板、北京證券交易所、香港聯合交易所、境外主要資本市場上市的貴陽貴安總部企業,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貴安新區辦公室關於印發〈貴陽貴安推動企業上市倍增行動計劃(2021-2025)〉的通知》(築府辦發〔2021〕4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貴安新區辦公室關於增加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獎勵相關內容的批覆》(築府辦函〔2022〕121號)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金融辦)
(五)用地政策
1.保障總部企業用地需求。新建總部大樓和總部基地經認定需要單獨供地的,經市“強城鎮”指揮部審定後,納入貴陽貴安年度土地出讓計劃,並按照土地市場狀況,採取集體決策方式綜合確定土地出讓起始價。(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探索土地複合使用模式。總部企業現有的自建研發、銷售等用房(住宅除外),因變更或擴大功能性用房空間的,支持其在符合原土地出讓合同及控規要求情況下以“零增地”進行舊房改造,並按規定補繳土地出讓金,探索支持具有複合功能的總部企業實行復合用地方式。(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3.保障集聚區建設用地。支持各區(市、縣、開發區)與企業按“飛地方式”選址建設總部經濟集聚區,優先安排土地利用計劃指標,可按產城融合的規劃綜合配套辦公、商業、生活用地。(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六)要素流動政策
1.提升總部企業貿易便利化水平。優先支持總部企業及其下屬單位申請海關AEO認證。支持總部企業開展跨境電商進出口業務,簡化出口通關手續。鼓勵設立海外倉,承擔第三方國際貿易服務功能。支持總部企業優先參與海關業務改革試點。(責任單位:築城海關、貴陽龍洞堡機場海關、貴安新區海關)
2.提升總部企業研發創新便利化水平。支持總部企業發展與研發相結合的保稅維修和再製造。支持和鼓勵總部企業建設產業公共研發技術服務平臺。(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稅務局)
3.提升總部企業外籍人才流動便利化水平。對總部企業符合認定標準的外籍高層次人才,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貴州省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或貴陽國家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推薦,可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在華永久居留,上述人員的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隨同申請;尚未取得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憑工作許可及單位函件等材料,申辦有效期5年以內的居留許可或入境有效期不超過5年、停留期不超過180日的多次簽證。(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貴陽貴安總部經濟工作由市“強城鎮”指揮部統籌領導,市商務局作爲牽頭部門,財政、發改、投促、農業農村、工信、大數據、文旅、金融、住建、交通、稅務、市場監管、統計、科技、人社、教育、衛健、醫保、自然資源、公安、海關等市直部門,貴安新區相關部門,各區(市、縣、開發區)根據責任劃分,做好推動總部經濟高質量發展各項工作。
(二)建立協同工作機制。指揮部要建立健全協同工作機制,定期召開工作例會,組織實施總部企業認定、獎勵申報、溝通協調和督促檢查政策措施落實等工作;各責任單位要依據職能職責制定各領域的總部經濟發展配套措施和實施細則,形成“1+N”的總部經濟發展政策支撐體系。
(三)優化企業服務機制。依託貴陽貴安現有的綜合服務平臺,優化企業服務,實現網上申報、獎勵認定、信息諮詢、政策發佈、問題解決等一體化、全天候服務,切實提高辦事效率。
(四)建立監督管理機制。享受本辦法扶持政策的總部企業,自認定之日起經營期不得少於10年且不減少註冊資本。企業獎勵資金覈撥全過程信息公開,接受財政、審計、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總部企業存在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爲的,取消其總部企業資格,停止享受相關政策,追回已撥付的資金,並依法將其失信行爲納入企業信用信息。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21年10月8日印發的《貴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支持總部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築府辦發〔2021〕11號)同時廢止。
2023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