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認真落實大抓產業、大抓項目、大抓招商和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工作部署,強化綠色金融服務推動林業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快構建現代林業產業體系,結合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重點支持產業和項目
(一)“5+3”涉林重點項目。推動我省“5+3”涉林重點在建項目加快建設、“5+3”涉林擬招重點項目儘快落地。
(二)特色優勢產業。落實大食物觀和國家糧油安全戰略,重點做大做強竹、油茶、刺梨、中藥材、食用菌5個優勢產業和山桐子木本油料潛力單品,推動特色優勢產業全產鏈發展。
(三)林下經濟。重點支持林下種植中藥材、食用菌,林下養殖禽、蜂等林下經濟項目。以全域森林康養試點縣(市、區)爲主的森林康養項目。
(四)木竹材加工利用。支持以黔東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等爲重點發展壯大木材加工產業。支持以赤水市等爲重點構建“以竹代塑”加工推廣應用體系。
(五)特色花卉產業。支持發展高山杜鵑、兜蘭等貴州特色花卉。
(六)其他林業產業。
二、重點任務
(一)開展生物資產抵押貸款。建立“借款人(資產所有者)—專類企業(訂單企業、單品行業龍頭企業或其他專類企業)—銀行”合作模式。借款人將自主經營或經合作經營者同意的林下天麻、淫羊藿、黃精、白及、石斛、茯苓、百部等中藥材,林下紅託竹蓀、大球蓋菇、香菇、馬桑菌等食用菌,花卉(盆景)苗木等資產採取市場法、效益法、成本法等方式進行價值評估,並與專類企業達成一致意見後,由專類企業提供擔保,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銀行、借款人、專類企業簽訂三方協議,如出現不良貸款後,專類企業可根據協議,處置抵押資產,用於還本付息。
(二)開展林權抵押貸款。推行“借款人—林權所有者—資源管理機關—林權處置企業—銀行—借款人”閉環管理的融資模型。企業、合作社、林農等經營主體(國有林場除外)直接持有自有林權,或通過租賃、轉包、入股、合作、託管等方式獲取林權(林地流轉期限5年及以上),在確保相關合同和利益聯結機制合法有效的基礎上,可向銀行申請林權抵押貸款。銀行根據林權評估價值和抵押登記辦理情況,按照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給予貸款支持。銀行、借款人、林權處置企業可根據林權所在地林業主管部門向林權處置企業出具函件並簽訂三方協議,明確若借款人未能按期償還貸款,商品林在採伐限額內可辦理林木採伐許可手續予以處置。一旦出現不良貸款,林權處置企業依據協議採取活立木交易、林木採伐等約定方式處置抵押資產,用於貸款還本付息。
(三)推進公益林補償收益權質押貸款。探索以公益林補償收益權質押進行融資貸款的模式。借款人可將個人合法、可持續的公益林補償收益權作爲直接質押或以集體合法、可持續的公益林補償收益權爲擔保,向銀行申請貸款,貸款額度爲上年度公益林補償金收入的15倍以內,具體額度由貸款金融機構與借款人協商確定。依據《關於加快推進貴州省公益林補償收益權質押貸款的指導意見》(黔林發〔2021〕21號),對於借款人無法償還到期質押貸款的,根據收益權人的履約承諾,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協助銀行劃轉公益林補償金,銀行也可以通過司法程序實現權力,直至還清貸款本息爲止。
(四)創新產業鏈金融模式。對與上下游具有穩定購銷關係的經營主體,可將其持有的訂單、倉單用作質押物,通過“鏈主企業+小微企業+銷售還款”模式,向金融機構申請融資,幫助小微企業解決流動資金不足等困難和問題,穩固產、供、銷鏈條。鼓勵鏈主企業作爲借款人連帶擔保主體,以信用評級和可提供擔保資產,爲鏈條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擔保。
(五)加大優惠信貸支持。鼓勵銀行將專利技術、合同訂單、倉儲物品、廠房設施、購買保險等情況作爲增信重要支撐,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給予優惠利率,提高貸款額度,降低抵押擔保比例。對獲得財政資金補助、政府投資基金支持等項目,結合項目實際在貸款利率、貸款期限、寬限期、擔保方式等方面,給予分類支持,實行平行辦貸。對穩崗就業、帶動羣衆增收和原料收購貢獻率較高的經營主體給予優惠貸款利率。結合林業產業生長週期確定寬限期,原則上不超過項目建設期,可視項目實際情況適當延長,寬限期內可只還息不還本。
(六)強化評估服務。通過市場調查等方式,收集梳理形成鬆、杉等樹種,油茶、山桐子等特色經濟林和林下中藥材、食用菌等重要單品市場價格評估參考指引,面向社會公開,適時更新。鼓勵省內外具備專業評估能力和資質的機構,參考價值評估指引開展評估服務。已參加森林保險且由保險機構進行資產評估的產業基地,申請的貸款期限在評估有效期內,申請人憑林權證和保單,按保單載明的保額申請林權抵押貸款,可不再進行資產評估。
三、保障措施
省林業局、省委金融辦、人民銀行貴州省分行、貴州金融監管局統籌推進有關工作。在集體林業大縣、深化集體林權改革試點縣等擇優開展試點工作,梳理總結經驗做法、方法路徑,打通林業資產評估處置難、抵質押物不足等堵點卡點。持續推動“貴林貸”承辦銀行將產品落地落實。進一步增強對銀行市場化激勵,人民銀行省分行根據銀行貸款發放情況,給予再貸款支持。依據《貴州省林業產業項目貸款貼息管理辦法(試行)》(黔林發〔2024〕3號),統籌現有省級財政林業草原改革發展資金,對銀行給予放款支持的林業產業項目,採取一年一貼、據實貼息的方式,對貼息年度之內存續並正常還本付息的林業產業貸款,按實際貸款期限計算貼息,年貼息率不高於3%。通過獎補形式,支持“以竹代塑”企業優化產品結構、拓展延伸產業鏈,擴大竹漿精深加工規模和應用場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