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支持創建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 示範區的若干政策措施
2023-06-08 00:00

爲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建設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4號)精神,全力推進保定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以下簡稱農高區)創建工作,切實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推動全市農業高質量發展,現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發展壯大農業產業

(一)支持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發展壯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鼓勵支持市級龍頭企業積極申報國家級、省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加快農產品加工企業入園和相關證照辦理。支持中央廚房預製菜生產企業加入產業聯盟,做強產業鏈,優化價值鏈,提升創新鏈,推動產業一體化發展。積極推介符合條件的中央廚房企業進入省級示範企業補助範疇。(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行政審批局)

(二)支持特色產業發展。重點支持農高區創建區域內企業申報優勢特色主導產業發展項目、省級以上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創建項目、中央優勢特色產業集羣建設項目。(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三)支持高標準農田建設。抓好高標準農田建設,有效改善涿州市農田基礎設施條件,提升農田灌溉排水、節水能力,鞏固提升糧食生產能力。開展金融機構參與農高區創建區域內高標準農田管護試點,探索社會化、市場化管護機制。(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人行保定市中心支行、中國銀保監會保定監管分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保定分行)

(四)支持現代農業園區建設。支持申報省級現代農業示範園區和省級現代農業示範項目。市級積極爭取上級農業發展相關專項資金,對申報創建市級現代農業園區和市級精品現代農業園區的運營主體(企業、園區)重點支持。(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涿州市人民政府)

(五)支持新型經營主體發展。支持合作社、家庭農場發展,對合作社、家庭農場在土地流轉、信貸保險、引進技術、社會化服務、財務管理、科技投入、農產品質量提升等環節進行支持。(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六)支持農業環保。支持申報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示範縣項目,對利用秸稈進行“五料化”利用的企業進行補貼;支持大型沼氣工程項目,對企業沼氣生產環節中的設施設備、新建沼氣項目、沼氣提升項目,進行一定財政資金補貼。(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二、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七)佈局建設重大創新平臺。推動建設一批國家和省級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臺,快速提升農高區創建區域項目承接能力和成果轉化能力。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創新中心或重點實驗室的企業給予一定資金支持。積極佈局省級以上星創天地、衆創空間等創新創業平臺。重點支持生物種業、生物產業、智慧農業、都市食品等領域科技創新平臺建設;支持農高區創建區域內單位申報國家、省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等研發平臺。(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局、市農業農村局)

(八)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實施農高區創建區域科技創新計劃,推動動物新品種繁育、作物新品種選育、智慧農業、高效栽培、土壤質量提升、病蟲害防控、氣象災害防禦、農業廢棄物利用、農副產品精深加工、人居環境污染防治等方面列入市級科技計劃專項支持方向。重點推薦農高區創建區域內單位申報國家、省級科技攻關、成果轉化等專項。(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局、市農業農村局)

(九)加快智慧農業建設。構建農業大數據平臺,完善數字化管理技術體系,建立農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加大智慧農業控制軟件企業扶持力度,支持農高區創建區域加快建設5G網絡、現代物聯網、人工智能等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現代信息技術、智能技術與農業生產深度融合。(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科學技術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發展管理辦公室)

(十)加強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圍繞現代農業產業,以農業龍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型企業爲重點,支持企業加強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應用;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園區轉化;鼓勵企業引進京津及國內外先進適用技術,共同開展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成果應用與推廣。(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局、市農業農村局)

(十一)支持開展技術交易活動。鼓勵開展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等技術交易活動。對國內高校、科研院所、非企業類的新型研發機構應用技術交易平臺實現的 技術交易活動,按其年度輸出技術合同交易額一定比例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局)

(十二)科技創新政策扶持。對省外認定機構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遷移到農高區創建區域的並經河北省認定機構資質認定後,其資格繼續有效,並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獎勵性補助。對整體遷入農高區創建區域的高新技術企業經資質確認後,可直接享受我市有關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支持科技型企業申報市級科技計劃項目。支持將國家和省科技改革舉措優先在農高區創建區域先行先試,加強“首創性”探索和試驗。(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局)

(十三)加強標準引領。圍繞智慧農業、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生態環境建設等領域加強標準研製,按照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的《河北省標準化資助管理辦法》(冀財規〔2021〕18號),保定市財政局、保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的《保定市標準化資助管理辦法》(保財發〔2022〕3號)的規定,積極幫助有關單位申報標準化資助資金。(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三、匯聚農業高端人才

(十四)支持博士農場建設。採取縣財政整合涉農資金支持爲主,市財政根據績效評價結果給予一定獎補的方式,支持“博士農場”建設資金50萬元。加大對“博士農場”的信貸投放,財政給予50%貼息,連續支持3年,單筆貸款貼息獎勵最高不超100萬元。“博士農場”優先納入市“揭榜掛帥”項目庫,對上榜“科創中國”試點城市(保定)建設項目榜單的給予適當獎補資金。(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科學技術局、市財政局、市鄉村振興局)

(十五)支持太行山農業創新驛站建設。支持農高區創建區域內具有一定產業基礎,發展勢頭良好的農業經營主體,申報太行山農業創新驛站。創新建設資金來源,充分發揮政府資金的槓桿和導向作用,撬動社會資本投入驛站建設,分年度或一次性按約定比例撥付河北農業大學專家團隊和企業。(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涿州市人民政府)

(十六)着力引進領軍人才。支持農高區創建區域企業引進院士智力,申報院士工作站、院士合作重點單位,與院士及其團隊合作科研攻關、搭建平臺、轉化成果、培養人才,按照我市支持企業科技創新有關規定,對新批准建立的院士工作站給予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科學技術局)

(十七)打造“揭榜掛帥”示範區。把農高區創建區域作爲保定市科技項目“揭榜掛帥”政策示範園區。支持園區入駐企業提出“卡脖子”技術需求榜單,爲入駐企業申報“揭榜掛帥”項目開闢綠色通道,實行“一站式”“陪伴式”政策指導服務。對符合政策支持導向的“揭榜掛帥”項目,在立項支持方面給予重點傾斜。(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局)

(十八)打通政產學研深度融合通道。鼓勵農高區創建區域內有條件的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及其他組織機構,圍繞改造提升傳統農業,培育壯大縣域特色產業,探索多種長效穩定的產學研合作機制,構建各種形式的創新聯盟。對與高校聯合創立創新聯盟的龍頭企業,給予一定科技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局、市農業農村局)

四、優化土地資源配置

(十九)積極指導研究,做好規劃銜接。積極指導涿州市補充完善農高區申報各項前置條件,充分結合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編制工作,制定農高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方案,統籌研究農高區建設用地規模和佈局,進一步落實項目用地需求,加快推動項目落地實施。同時,涿州市充分運用好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等相關政策,加快推動項目實施。(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涿州市人民政府)

(二十)優化指標配置,保障用地需求。支持農高區創建區域內產業項目用地參照保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關於加快推進“標準地”改革的指導意見》(保政辦函〔2022〕10號),自主創新,合理確定用地控制性指標,實施標準地改革,積極引入投資強度、畝均稅收、容積率及其他指標水平較高的項目。對農高區創建區域內建設的項目,堅持用地要素跟着項目走,依據真實有效的項目配置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切實提高用地計劃指標配置精準度,全力做到“應保盡保”。(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涿州市人民政府)

(二十一)創新供地方式,分期繳納價款。實施先租後讓,產業項目用地可參照我市工業用地擴容增效優化保障服務轉型有關規定採取“先租後讓”方式執行土地供應;實行分期繳納土地價款,競買保證金按起始價30%繳納,出讓合同簽訂後30日內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50%,用地單位出具承諾書後,剩餘50%可按合同約定分期繳納,但必須一年內繳清,分期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後各期出讓價款時,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讓價款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利息,土地使用權人在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讓價款後至合同約定的末期之日前,可憑土地出讓合同辦理工業項目立項、環境影響評價、用地規劃許可、工程規劃許可和施工許可等手續。(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涿州市人民政府)

(二十二)提升審批效能,統籌調餘補缺。對重點項目明確專人、全程跟蹤、主動服務,及時瞭解掌握用地組卷報批情況,並對組卷材料即來即辦、受理反饋不過夜;加大與省自然資源廳協調溝通力度,對上報省廳卷宗跟蹤辦理,儘可能早日獲得省廳批覆;按照“提速增效、創新突破”原則,實行全程網辦、並聯審批,切實提高建設用地審批效率,縣級組卷完成報到市級後,市級審查不得超過9個工作日;將補充耕地指標優先保障品質生活之城和省市重點建設項目用地佔補平衡需求,縣級完成補充耕地任務仍不能滿足佔補平衡需求的,進行統籌調劑,對仍無法解決的積極申請省自然資源廳予以調劑。(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涿州市人民政府)

五、加大資金支持力度

(二十三)增強財政保障能力。市財政每年視情況安排專項資金支持農高區創建。落實國家支持農業發展的各種投資傾斜和財稅優惠政策,繼續推動有關涉農資金向農高區創建區域傾斜。對農高區創建區域內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技術創新中心的企業給予一定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科學技術局)

(二十四)創新財政支持方式。加快提升農高區創建區域公共服務能力,在立項主體爲涿州市的前提下,市財政積極幫助涿州市向省財政廳爭取債券限額,對高標準農田建設、灌區節水管網系統改造、道路建設及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給予傾斜支持。(責任單位:市財政局、涿州市人民政府)

(二十五)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建設。紮實開展項目物有所值評價、財政承受能力評估、項目實施可行性研究等前期論證工作,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模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農高區創建區域基礎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農業農村局、涿州市人民政府)

(二十六)降低企業研發成本。鼓勵農高區創建區域內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加強對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研究開發財政補助等普惠性政策的宣傳培訓及落實力度,全面兌現落實普惠性政策資金。綜合運用研發補助、股權投資、貸款貼息等多種方式,對符合條件且具有先進技術水平、引領行業發展、支持產業轉型升級的創新企業予以支持。(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科學技術局、市稅務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農業農村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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