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武漢市激發產業創新活力專項行動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6年5月13日
(此件刪減公開)
武漢市激發產業創新活力專項行動方案
爲深入貫徹中央城市工作會議部署,充分激發城市產業創新活力,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區域集中、創新聚集,聚焦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昌區、洪山區打造環大學創新發展帶,堅持投早投小、科創策源,推進以科技爲支撐的高質量創新創業,堅持協同創新、自由創新,創新性配置技術、人才、資本、數據等要素,堅持以軟爲主、先軟後硬,優化創新生態和創新環境,着力推進成果轉化、產業孵化,促進更多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推動武漢市在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區崛起的重要戰略支點中當好龍頭、走在前列,把武漢市打造成爲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的“創新特區”。到2028年,在漢高校科技成果就地轉化率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轉化超過10000項;新增留漢來漢就業創業大學畢業生100萬人,培育獨角獸企業10家以上,形成一批世界級創新型產業集羣;政府服務產業創新的效率大幅提高,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改革經驗和典型案例。
二、打造創新人才新高地
(一)加強青年人才引育。推動“新工科+新文科”複合培養,推動武漢市在校大學生接受創新創業教育全覆蓋。推行校企科研人員雙向流動,按規定開展“科技副總”“產業教授”探索。鼓勵高校構建更加靈活的學習制度,允許學生分多階段完成學業。在高校、科研院所創新人才評審評價中對青年科學家適當傾斜,探索對優秀青年科研團隊進行接續支持。深入實施“武漢工匠”培育計劃,健全高技能人才培養體系。深入實施“博聚楚天”工程,常態化開展博士後“揭榜領題”,建設博士後和留學回國人員科研項目轉化服務庫。探索重點領域境外職業資格互認工作。
(二)強化“低成本”創業。將大學生創業扶持優秀項目納入創新創業類基金直投範圍,支持高校項目團隊利用橫向科研項目結餘經費,以創業資本或增資入股形式創辦科技企業,加大政府投資的創業孵化器、算力服務、雲服務、大模型應用等對高校師生的支持力度。推動在漢高校、科研院所等向創業團隊開放重點實驗室、公共研發平臺、大型科學儀器設施、相關實驗條件等。充分發揮湖北省科學儀器設備協作共用平臺作用,鼓勵師生創業企業使用湖北科技創新券購買科技服務。充分利用和改造高校周邊低效用地和閒置樓宇,緊鄰高校建設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青創園等載體,打造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創新創業空間。
(三)優化人才服務保障。爲在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武漢片區工作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和創新創業人才按規定在社會保險、駕照申領、住宿登記等方面依法提供便利化服務。推動國際社區、國際學校建設,完善國際化購物、休閒、娛樂、醫療等生活配套設施。
三、培育先進技術新供給
(四)支持顛覆性技術創新。遴選具有全球影響力、跨學科融通力、本學科引領力的戰略科學家,支持其面向國家重大需求、“卡脖子”領域組織開展集體攻關。拓展實施“尖刀”技術攻關工程,實現共性技術、工藝和產品突破。支持企業和科研機構參與或承擔“十五五”光電子信息、量子科技等領域重大科技攻關任務。以顛覆性技術催生新產業、新模式、新動能,力爭在人形機器人、腦機接口、工業母機等領域形成一批“首款首次首創”標誌性成果。支持武漢市打造世界級工業母機產業戰略高地,在航空、航天、船舶、能源等多領域形成中試驗證和應用示範。依託武漢產業創新發展研究院加快建設顛覆性技術創新中心,打造顛覆性技術創新項目遴選、培育和服務平臺。
(五)體系化構建新興產業創新平臺。支持武漢市在光電子信息、生物育種等優勢領域佈局建設高水平科技創新平臺基地,依託產業優勢加強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在集成電路、新型顯示、智能網聯汽車、激光、無線通信、生物醫藥等優勢領域支持企業牽頭組建產業創新聯合實驗室。在生物醫藥、北斗、綠色建造等領域佈局國際化創新中心,支持申報“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擴展研發用物品進口“白名單”,強化跨境技術轉移與協同研發。
(六)暢通創新成果轉化渠道。探索打造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科技交易平臺,促進武漢都市圈、長江中游城市羣科技資源共享、科技成果展銷。建設高能級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提高集聚國內國際創新要素資源的能力。建立職務科技成果分階段轉化機制。支持醫療機構、科研院所建立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科技成果轉化淨收入不低於10%的比例可用於機構能力建設和人員獎勵。
四、激發創新主體新動力
(七)強化應用場景開發。健全應用場景“徵集發佈—供需對接—共建落地—工作評價”機制,籌建場景創新實驗室,推動與武漢都市圈城市組建應用聯盟。打造全球領先的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測試驗證基地,在無人駕駛、智慧醫療、低空經濟、氫能等領域建設一批聚集區、測試場、訓練場和檢驗檢測中心,積極探索自動駕駛裝備道路測試和示範應用,推進燃料電池汽車示範應用。支持醫療機構使用未上市設備開展小樣本、規範化的探索性腦機接口臨牀研究。支持武漢市承擔能源領域氫能試點。支持首臺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首輪次工程流片芯片應用,加速創新產品產業化和迭代升級。
(八)完善優質企業梯度培育體系。推動產業鏈創新整合,構建“技術—市場—服務—資本”創新創業支持體系,支持企業孵化獨立運營的子項目或新業務板塊。以市場發現爲主,進一步完善監測和服務機制,着力發展一批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鼓勵組建產業聯盟,主導或參與制定、修訂一批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國際標準。引導企業瞄準未來產業領域開展前沿性、顛覆性技術研發及產業化部署。
(九)推動創新產業園區融通集聚。開展國家大學科技園優化重塑,定期評估調整,構建高校、地方政府、社會力量多元投入的大學科技園建設模式。在環東湖、環南湖、環黃家湖範圍,通過“一校一園”、科創飛地等方式打造更富活力、更高質量的環大學創新發展帶。聚焦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圍繞光電子信息、人工智能、北斗等產業,支持企業牽頭、聯動高校和科研院所打通“概念驗證—中試熟化—產業化”全鏈條,打造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
五、構建金融服務新體系
(十)增強股權投資引導。爭取社保基金、保險資金等設立創投基金,深化金融資產投資公司(AIC)股權投資試點,形成科技創新基金矩陣。鼓勵湖北省政府投資引導基金以參股方式與武漢市、社會資本等發起設立創投基金、產投基金,省引導基金出資部分可建立讓利機制。支持武漢市政府投資引導基金引導各類社會資本打造100億元規模種子(天使)投資基金矩陣,支持創新創業早期項目不少於1000個。制訂武漢市創業投資類基金管理辦法,武漢市政府投資引導基金投資設立的種子、天使投資基金出資比例可提高至50%以上,存續期最長可達15年,分別承擔最高不超過投資總額80%、60%的虧損,對直投單個項目最高允許100%虧損,年度投入種子基金、天使基金或者直投科創項目的資金規模不低於當年財政基金投入的20%。推動開展私募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支持政府投資基金等設立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S基金),依法依規開展科創類基金份額交易。
(十一)豐富多元金融產品。推廣科技型企業知識價值信用貸款、中小企業商業價值信用貸款,支持金融機構設立科技金融專業或特色分支機構。深化東湖科技保險創新示範,建立科技保險險種試點產品庫。探索組建新能源、生物醫藥等重點產業共保體,研究“保投聯動”模式,引進保險資金參與重大科技任務或者投資科技企業。推廣科技擔保新型政銀擔合作體系,將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單戶在保餘額上限提高至3000萬元,推廣“園區貸”業務模式。
(十二)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用好債券市場“科技板”政策,推動金融機構、科技型企業、股權投資機構等三類主體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所市場融資發展,爲科技創新債券提供貼息、政府性融資擔保等支持措施。用好區域性股權市場制度和業務創新試點政策,高質量建設“專精特新”專板,擴容建立“科技創新”專板,積極支持企業申報新三板掛牌。加強科技型企業上市培育,與深圳證券交易所合作建設武漢市資本市場培育信息系統。
六、發揮數據要素乘數效應
(十三)促進數據資源集聚融通。升級優化武漢算力公共服務平臺,促進算力資源協同利用。引導多元主體聚焦光電子信息、智能製造、科研創新、城市治理、北斗等領域建設高質量數據集,推進企業、行業、城市等可信數據空間建設。鼓勵光電子信息、智能網聯汽車、交通運輸、醫療健康等領域建立行業、企業可信數據空間,促進大中小企業數據共享共用。建設隱私保護計算公共服務平臺、數據流通利用平臺,實現公共數據和社會數據資源接入和流通利用,打造中部地區數據要素流通交易的重要樞紐節點。
(十四)深化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推進數據要素綜合試驗區建設,以公共數據牽引社會數據融通利用。深化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制度改革,細化落實數據產品和服務價格形成機制,探索數據“先使用、後分配”“多貢獻、多收益”等收益分配模式。深化物流數據開放互聯試點,開展物流數據開放互聯目錄、數據交換等技術標準試點驗證,加強跨區域協同。支持數據交易機構創新服務模式,探索建立行業數據專員制度。
(十五)加強數據資源賦能應用。面向中小企業提供“數據券”等普惠算力供給。支持數據交易機構等開設中小企業數據服務專區,提供數據資源對接、技術支持、數據基礎設施使用等公益性數據服務。鼓勵人工智能、數據服務企業與生物醫藥、人形機器人、低空經濟、電商、無人駕駛等領域骨幹企業合作,通過模型換數據、數據換模型、數據換數據等方式,促進行業高質量數據集共享。探索建立數據產業統計監測和數據企業梯次認定培育機制,孵化壯大數據採集標註、數據技術研發、數據產品創新應用類企業。
七、優化政府服務新模式
(十六)推動政務服務高效化。推動人工智能技術與政務服務融合發展,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將大模型技術運用於政府辦公、政務服務等政務場景。拓展涉企增值服務,編制政策、法律、金融、人才、科創、知識產權、國際貿易等領域涉企增值服務事項清單。在涉企經營和工程建設領域,推行“告知承諾+容缺預受(辦)理”。
(十七)加強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高水平建設知識產權保護高地,打造創新涌動的知識產權保護典範城市。發揮武漢知識產權審判庭作用,打造國際知識產權糾紛解決優選地。加強重點產業、重點貿易(投資)地區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工作,提升企業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能力。圍繞重點產業梯次佈局建設一批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和知識產權運營中心,打造高價值專利創造密集區。支持武漢探索推動知識產權數據與科技、法律、教育、金融、市場監管等領域數據的深度融合,拓展價值實現場景。
(十八)創新監管模式。探索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實施“沙盒監管”和“觸發式監管”,在暫無法律法規或明確規定的領域,允許創新主體在受控條件下和可控範圍內先行探索並加強監測,適時制定相關管理措施。探索制定“無事不擾”企業清單和事項清單,全面推行“綜合查一次”制度,推行基於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的非現場檢查。
(十九)落實“三個區分開來”。健全創新盡職免責減責機制。堅持包容審慎態度,慎重對待科研成果資本化產業化和科研成果轉化收益中的新情況新問題,依法保護各類科技創新主體、科研人員合法財產權和創新收益。制定武漢市親清政商交往若干行爲指引和清單,推動政企交往有規可依、有度可量,構建親清統一的新型政商關係。
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建立省、市協同的湖北省“激發武漢創新活力”工作機制,上下聯動加強頂層設計和體制機制改革先行先試,形成工作合力。武漢市要加強要素保障,打通政策落地“最後一公里”。及時總結好經驗、好做法,重大事項、重大問題及時上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