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黃渤海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企業高質量發展綜合考評實施辦法(試行)
2024-01-19 00:00

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主力军。为进一步弘扬勇立潮头、踔厉创新的企业家精神,支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做高做优,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企业考评实施办法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锚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战略目标,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科学考评机制为牵引,充分激发企业和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打造一支具有开拓精神、前瞻眼光和国际视野的企业家队伍,加快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和重量级产业集群,支撑引领黄渤海新区在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中走在前、开新局。

二、把握原则

坚持发展贡献与社会责任并重。既支持企业聚焦主业做强做优,通过扩规模、强创新、提服务、拓市场,提升企业发展能级;又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回报社会,构建和谐经济社会发展关系。

坚持系统思维与差异考评并重。通过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发展指标与激励指标的相结合,统筹规模与速度、质量与效益,构建科学精准的指标体系。同时,兼顾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特点,建立差异化考评模型,充分调动各类企业积极性。

坚持正向激励和底线约束并重。将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作为企业服务重要抓手,企业考评结果与评先树优、要素配置、政策兑现挂钩,实行差异化管理。树立底线意识,坚守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社会稳定等底线,为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考评对象

注册地、税务登记地、统计关系均在烟台黄渤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的“四上”企业、当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优质成长型工业企业。

四、指标体系

(一)发展指标

1.工业企业:设置营业收入总额、税收总额、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营业收入增长、地方贡献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营收利润率、亩均效益、进出口、研发投入及占比、人才引育及创新成果等11个指标。

2.服务业企业:设置营业收入总长、税收总长、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营业收入增长、地方贡献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利润总额、营收利润率、研发投入及占比、人才引育及创新成果等10个指标。

3.商贸流通业企业:设置营业收入总额、税收总额、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营业收入增长、地方贡献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营收利润率等7个指标。

4.建筑和房地产业企业:设置营业收入总额、税收总额、建筑业产值或房地产开发投入总额、地方贡献额、营收利润率、人才引育及创新成果等6个指标。

(二)激励指标

设置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建设、行业示范引领、参与区域合作共建、支持乡村(社区)建设、爱心及慈善捐助等5个指标。

(三)约束指标

设置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社会稳定和舆情及网络安全等4个指标,达到规定情形,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考评方式

工委管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区企业考评工作,研究确定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发科创局,牵头推进考评组织和协调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业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经发科创局负责考评工业、服务业企业和科创平台,自贸局负责考评商贸流通企业和国际贸易,建设交通局负责考评建筑和房地产企业,招商局负责考评使用外资,财政金融局负责考评金融机构。

企业高质量发展考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联动推进。参评企业名单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规定范围确认,提供给相关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开展发展指标和约束指标的数据提取、整理和认定工作,并将结果反馈行业主管部门。参评企业对照激励指标内容,自行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加分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征求职能部门意见后,明确加分意见。对无一票否决事项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核算发展指标分数,与激励指标分数相加,形成企业综合考评得分及行业排名,原则上取各行业排名前10%的企业入围评先树优范围。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综合得分、单项结果和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研究提出综合考评意见和拟奖励企业名单,经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报工委会审议确定。

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得分及排名情况作为企业评先树优和实施差别化管理服务的主要依据,对行业综合排名前10%的企业,各有关部门在项目申报、政策争取、要素配置、融资协调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对发生一票否决事项企业取消相关资格。

六、评先树优

工委管委年终开展企业评先树优工作,统筹考虑企业综合评分及差异化指标表现,分企业和企业家两个层面组织,并给予适当形式奖励。奖项设置如下:

(一)企业层面,设置“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功勋企业”“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杰出贡献企业”“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企业”3类奖项。

1.“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功勋企业”

综合考评得分列各行业前10位的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确定为“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功勋企业”:

(1)当年营收超过100亿元且纳税超过20亿元。

(2)当年营收超过50亿元且近2年营收复合增长率超过50%。

当年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影响和贡献的企业,可“一事一议”予以考虑。

2.“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杰出贡献企业”

(1)规模贡献类

在分行业综合考评得分排名前10%的企业中,工业、服务业和商贸流通业企业以营业收入总额、税收总额、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等3项指标为主要依据,建筑和房地产业企业以营业收入总额、税收总额、建筑业产值或房地产开发投入总额等3项指标为主要依据,分行业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入围名单。排名前30%企业授予“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杰出贡献企业”。

(2)增长贡献类

在分行业综合考评得分排名前10%的企业中,工业、服务业和商贸流通业企业以营业收入增长、地方贡献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等3项指标为主要依据,建筑和房地产业企业以地方贡献增长指标为主要依据,分行业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入围名单。排名前30%企业授予“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杰出贡献企业”。

(3)质效贡献类

在分行业综合考评得分排名前10%的企业中,工业企业以营收利润率和亩均效益等2项指标为主要依据,服务业企业以利润总额和营收利润率等2项指标为主要依据,其他行业企业以营收利润率为主要依据,分行业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入围名单。排名前30%企业授予“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杰出贡献企业”。

(4)科技创新类

以企业研发投入及占比、人才引育及创新成果2项指标为主要依据,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入围名单。排名前30%企业授予“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杰出贡献企业”。

(5)对外开放类

①使用外资。以企业(含当年新引进项目)当年实际使用外资为主要依据,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入围名单。排名前30%企业授予“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杰出贡献企业”。

②国际贸易。以企业当年进出口总额及增幅为主要依据,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入围名单。排名前30%企业授予“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杰出贡献企业”。

注:①当年境内上市企业、当年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直接授予“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杰出贡献企业”。②当年获批国家级研发中心、当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或引进培育2名以上国家级人才的企业,直接授予“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杰出贡献企业”。③当年境外上市企业,视发行和运营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提报领导小组研究。

3.“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企业(突出贡献单位)”

(1)上述规模贡献类、增长贡献类、质效贡献类、科技创新类和对外开放类入围企业名单排名后70%授予“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企业”

(2)各新型研发机构按照当年引进培养高端人才、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产出原创性科技成果情况为主要依据,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入围名单,授予“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单位”。

注:当年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直接授予“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企业”。

(二)企业家层面,授予“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功勋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功勋企业家”称号;授予“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杰出贡献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杰出贡献企业家(先进个人)”称号;授予“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企业家(先进个人)”称号。

七、组织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考评工作由考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各考评责任单位承担主体责任。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将考评工作作为对企业深层次服务的抓手,确保考评工作公平有序开展。

(二)强化宣传发动。加大宣传力度,报道典型企业,弘扬企业家精神,形成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各行业牵头部门要加大宣贯力度,引导企业充分认识理解考评体系,进而自觉参与、主动履责,共同助力新区发展。

(三)完善工作体系。各考评责任单位要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定期对考评体系内容细则等提出修订意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提报工委管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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