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民营企业法治护航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化民营企业法治服务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开展民营企业法治护航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能作用,实现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民营企业有效流动,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使企业更有获得感,激发企业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服务内容
(一)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收集整理相关民事商事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编制企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汇编,集中向企业开展宣讲、解读。重点围绕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公平竞争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开发适合企业需求的法律服务产品。围绕企业发展与投资、公司法人治理、企业内部管理、企业经营、市场交易、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常见法律风险等热点,向有需求的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
(二)提供风险防范化解服务。按照企业自愿原则,围绕法人治理、劳动用工、对外投资、市场交易、产权保护等要素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提供专业化合规服务,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廉洁经营,防范生产经营法律风险。梳理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常见的各类纠纷,重点分析企业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情况,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处置情况,企业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合同管理、劳动用工、对外担保、融资并购、跨境贸易、境外投资等方面情况,帮助查找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提出预防风险、解决纠纷的意见建议。
(三)提供权益保障服务。推进企业平等获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政府投资资金,推动实现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结合民营企业平等保护产权、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等方面的保障情况,协助企业依法享受各级各部门出台的资金激励、技术支持、资本保障、项目承接落地、人才引进等政策,提供全程“贴身”法律服务。对于因政策制定不完善、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等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免费为企业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咨询服务。
(四)提供企业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服务。推动实现企业与政府间涉法涉诉事项由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通过提供法律咨询解答,针对诉求作出评议分析,研究解决方案等,引导企业依法按程序反应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服务行政决策。在涉及惠企内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其他制度性文件计划编制、草案起草、咨询论证等过程中,参加由政策制定、兑现部门组织的座谈调研、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等活动并提出意见建议,增强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科学性。必要时,受其委托参与惠企政策制定和实施效果评估。对可能发生的重大、敏感或有较大影响力涉企事件、现象等,自主开展前瞻性研究,形成书面意见建议交供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民营经济发展部门、市律师协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切实增强服务民营企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开展民营企业法治护航行动,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实。司法行政机关要牵头组建市民营企业法治护航团,建立工作规范,充分调动全市律师机构服务民营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民营经济发展部门要认真组织民营企业法治服务调研,了解企业需求,制定配档表,明确服务时间、地点,组织好各项服务工作。各企业、各律师机构要确定一名联系人,对接具体活动事宜。
(二)强化示范引领。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知名律师及所在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两代表一委员”律师要发挥表率作用,主动带头开展服务。各律师事务所特别是规模大所应当积极组织本所律师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在活动时间、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保障。
(三)强化考核激励。要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评价、民营经济发展部门评价、服务对象评价、社会公众评价、服务主体自评相结合的服务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与律师事务所、律师评先树优挂钩,激励担当作为。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积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公益短信、“两微一端”等媒介,结合现场咨询、培训讲座、上门服务、开设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民营企业法治护航行动相关政策,加大以案说法力度,打消企业顾虑,提高企业的知晓度和认可度。要及时宣传活动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注意方式方法。要针对不同企业特点开展有针对性服务,注重开展活动与长期服务相结合,个案处理与总结风险点、建立防范机制相结合。在开展活动中要严格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