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五五”海洋經濟發展規劃
2026-08-21 14:25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浙江省“十五五”海洋經濟發展規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6年5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浙江省“十五五”海洋經濟發展規劃

爲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海洋強國建設的重要論述,充分發揮浙江海洋資源優勢,高質量建設海洋強省,制定本規劃。規劃期限爲2026—2030年,展望至2035年。

一、發展基礎

(一)發展成效

“十四五”期間,各地各部門堅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紮實推進海洋強省建設,海洋經濟總量邁上新臺階。2025年,全省海洋生產總值達1.28萬億元,佔全省GDP比重13.5%左右,總量居全國第四。海洋產業科技創新能力顯著增強,臨港石化產值突破1.2萬億元,全省船舶修理產值、國內捕撈和遠洋漁業規模均位居全國第一;擁有海洋領域全國重點實驗室4家,海洋領域全職在浙院士12名。海洋開放合作水平穩步提升,寧波舟山港貨物吞吐量連續17年位居全球第一,集裝箱吞吐量連續8年位居全球第三;全國率先開通中歐北極航線,寧波舟山“新華·波羅的海國際航運中心發展指數”排名躍升至全球第七,全國首個大宗商品資源配置樞紐落地我省,寧波舟山港躍升爲全球第四、全國第一大船舶加油港。海洋綠色安全發展成效突出,“十四五”全省近岸海域優良水質比例均值較“十三五”均值提升19.9個百分點,岸線修復163千米;“藍色循環”海洋塑料廢棄物治理模式獲聯合國“地球衛士獎”;在全國率先開展存量建設用海盤活更新。

(二)形勢分析

“十五五”時期,我省海洋經濟發展形勢複雜多變,深海、生物等領域技術不斷突破,人工智能、綠色能源等新興領域蘊含巨大潛力,國家高度重視海洋強國建設,政策紅利持續釋放,省委“十五五”規劃建議明確提出“加快建設海洋強省”,海洋經濟成爲我省高質量發展強勁引擎。我省海洋經濟發展在深度融入全球化的進程中,也面臨新的“成長的煩惱”,部分領域海洋科技創新能力不夠強,一些領域海洋產業能級還不夠高,部分海洋產業新舊動能轉換和高端化進展較慢;海洋高端港航服務能力不夠強,產業規模不大;海洋現代化治理體系和能力建設仍需持續深化,參與全球海洋治理的深度不夠,海洋數字化治理能力亟待提升。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中央財政經濟委員會第六次會議精神,深入踐行“八八戰略”,根據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浙江重要講話精神和省委“132”總體工作部署,更加註重創新驅動、高效協同、產業更新、人海和諧、合作共贏,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奮力成爲經略海洋的先行者、海洋強國建設的排頭兵。

(二)發展目標

到2030年,海洋經濟綜合實力位居全國前列,世界一流強港建設取得豐碩成果,海洋經濟對全省經濟貢獻度顯著提升,陸海聯動協同力、海洋科創驅動力、現代產業帶動力、港口開放輻射力、綜合治理能力全面增強,基本建成海洋強省。

現代化海洋產業體系基本建成。海洋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成效顯著,打造1個萬億級、5個千億級、一批百億級海洋特色重點產業鏈羣。海洋新興產業、未來產業加速發展,涌現出一批“+海洋”產業發展新模式,培育壯大一批百億級海洋新興產業鏈羣,打造海洋經濟新增長極。

海洋科技自立自強能力顯著增強。深入推進海洋領域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海洋重點領域關鍵核心技術加快突破,形成一批“人工智能+海洋”應用場景。

海洋開放合作圈層全面擴大。打造“服務最優、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港口營商環境。進一步發揮寧波舟山港在做強國內國際雙循環中的戰略樞紐作用,寧波舟山在“新華·波羅的海國際航運中心發展指數”排名保六爭五,保稅船燃加註規模進入全球前三。

海洋生態綠色治理水平不斷提升。積極參與全球海洋合作,推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加強海洋生態保護修復,持續提升近岸海域優良水質比例。加強海洋法治能力建設。

到2035年,高水平建成海洋經濟發達、海洋創新強勁、海洋開放互通、海洋治理現代化的海洋強省。

浙江省“十五五”海洋經濟發展主要指標

類別

序號

指標名稱

2025年

2030年

屬性

規模

效益

1

全省海洋生產總值年均增速(%)

〔7.1〕

高於GDP增速1個百分點

預期性

2

海洋生產總值佔GDP比重(%)

13.5

14

預期性

3

海洋製造業增加值佔全省海洋生產總值比重(%)

36.6

37

預期性

4

航運服務業總營收規模(億元)

3500

4400

預期性

5

海洋漁業產值(億元)

1136

1200

預期性

6

海洋船舶工業產值(億元)

723.5

1000

預期性

7

濱海旅遊年接待遊客總數(億人次)

7

8

預期性

科技

創新

8

海洋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強度(%)

/

高於全省R&D經費投入強度0.5個百分點

預期性

9

海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數量(個)

/

新增500

預期性

10

省級以上海洋科創平臺(家)

20

25

預期性

開放

合作

11

寧波舟山港貨物吞吐量(億噸)

14.32

15

預期性

12

寧波舟山港集裝箱吞吐量(萬標箱)

4387

5000以上

預期性

13

保稅船燃加註量(萬噸)

891

1200

預期性

綠色

生態

14

近岸海域優良水質比例(%)

58.9

持續提升

約束性

15

美麗海灣建成率(%)

45

70

預期性

注:〔 〕內爲5年平均值。

(三)空間格局

聚焦“一灣”引領。高水平推進環杭州灣經濟區建設,協同象山港、三門灣、台州灣、樂清灣、溫州灣,加強六大海灣整體規劃,統籌謀劃新一輪海灣發展戰略。

強化“雙核”驅動。做強杭州海洋科技創新之核,引導科研成果向甬舟加速落地,協同打造帶動全省、服務全國的海洋科技創新策源地。做大甬舟現代海洋產業之核,以高水平對外開放賦能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推進臨港石化、高端船舶修造、港航服務業等產業集聚發展。

加快“三域”協同。深化濱海陸域一體化聯動,以環杭州灣產業帶和沿海產業帶爲支撐,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海洋產業集羣;深入推進義甬舟開放大通道及西延建設,加快推進金麗溫開放大通道建設,謀劃湖嘉向海通道建設。提速近岸海域海島組羣開發,統籌近岸海域及海島資源,建設大宗商品加工基地,科學佈局一批海洋產業特色功能島。拓展深遠海海域新空間,穩步推進深遠海風電等遠海新興產業發展,前瞻探索海底洞庫等海底空間利用,系統推進深遠海空間立體化開發。

推進“多點”聯動。深化寧波、溫州等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建設,建強海洋產業提質增效倍增平臺和高能級科創平臺,加快推進沿海重點連片區域開發利用,強化內陸物流樞紐建設,支持洞頭、嵊泗等海島縣發揮海洋資源稟賦,加快培育海洋經濟新增長極、打造海島共富實踐樣板。

三、提升海洋科技自立自強能力

(一)做強海洋科創平臺主體

1.構建高能級科創平臺體系。高水平建設涉海全國及全省重點實驗室,加快推進自然資源部海洋空間資源管理技術重點實驗室建設。加快建設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舟山)、國家風力發電技術創新中心浙江中心,謀劃推進深海能源綜合開發利用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寧波中心、深海採礦試驗場、海洋關鍵材料原位動態可視化綜合研究設施、深海裝備服役能力整機測試裝置、國家級海洋生物醫藥資源庫等平臺建設。依託金磚國家深海資源國際研究中心,建設面向深海資源探測與開發的國際科技合作平臺。

2.加強涉海科技企業培育。健全涉海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加大海洋專精特新、高新技術企業引育力度。支持鏈主企業聯動上下游、科研機構組建創新聯合體,加強“高校+平臺+企業+產業鏈”結對合作。鼓勵新技術新產品“上島下海”,擴大海洋領域應用。

3.搭建高效成果轉化服務平臺。加快重大試驗驗證平臺建設,謀劃推進中國風資源高效開發利用中試平臺等一批概念驗證中心和中試平臺集聚,積極承接國家重大海洋工程和科技專項測試任務,提升國家海洋油氣資源開發裝備、大宗商品儲運等產業計量測試中心能力。完善技術轉移服務體系,培育專業中介機構。推進海洋數據知識產權創新運用。加強海洋產業領域質量基礎設施服務平臺建設。

專欄1 國家級海洋科創平臺建設

打造浙江大學海洋精準感知技術全國重點實驗室、海洋二所衛星海洋環境監測預警全國重點實驗室、海洋二所海底科學與劃界全國重點實驗室、中科院寧波材料所海洋關鍵材料全國重點實驗室等涉海全國重點實驗室。打造國家風力發電技術創新中心浙江中心、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舟山)、金磚國家深海資源國際研究中心等海洋科創平臺。

(二)強化重點領域核心技術攻關

1.加快海洋清潔能源技術革新。集中攻克深遠海大容量海上風電機組設計製造及海上能源轉化—儲存—輸送等關鍵技術,推進海上制儲氫氨醇平臺和海上能源島建設技術攻關,持續推動潮流能、波浪能等技術研發與產業化應用。發展海上風電場一體化智能運維。

2.強化海洋新材料技術研發。加大海洋防護新材料、特種功能材料、工程材料等技術研發力度,重點突破深遠海電纜超高壓絕緣材料技術研發和國產化替代應用,持續推進長效防腐、耐壓密封、輕量柔性等一批海洋材料技術攻關。

3.加強高端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技術攻關。加快突破雙燃料及可再生能源動力船、海洋新能源開發等新型海洋工程裝備核心技術,推進智能船舶設計、船舶減阻增效、船舶建造精度控制、無人智能船舶等關鍵技術攻關,加強海事、應急等技術研發和裝備升級。

4.加速海洋生物醫藥技術創新和應用。加大活性物質篩選發現、成藥性評價與高效合成等領域技術攻關,推進抗菌、抗病毒、抗腫瘤等創新藥物研發,加快醫用功能材料、功能性食品、生物製品等領域科技成果轉化。加大對海洋食品成分的研究和食品加工新技術應用,開發保健食品、特醫食品、特膳食品、休閒食品等新產品。

5.前瞻佈局深海科技領域。重點攻關海洋精準感知、智能裝備、關鍵材料、海洋大模型等核心技術,突破深海機器人動力部件、微機電系統(MEMS)器件等關鍵環節,推進多金屬結核資源勘探、深海高速率通信導航、高分辨成像與智能系統集成等前沿技術佈局。

6.加快海洋領域人工智能技術攻關。重點攻關漁船漁港智能管控、深遠海智能養殖、港口智能作業及巡檢、海洋生物醫藥智能研發、海上新能源智能運維、海洋數據智能應用等核心技術,推動人工智能技術全面賦能海洋裝備,聚焦智能低空飛行器、海產加工裝備等關鍵產品,加速技術研發與產業化進程。

專欄2 “人工智能+海洋”的應用場景

1.“人工智能+漁船安全治理”提升行動。包括漁船風險智能識別與預警、漁船防碰撞智能輔助駕駛應用、船員防疲勞駕駛智能管理、船員智能識別管理、“三無”漁船智能識別等重點任務。

2.“人工智能+大黃魚養殖”提質行動。包括大黃魚“智能育種”、深遠海“智能養殖”、養殖全週期“病害智防”、產品品質“智能質控”等重點任務。

3.“人工智能+港口運營”升級行動。包括提升數字化基礎設施水平、推動口岸通關智能化、完善智能作業和智慧管控體系等重點任務。

4.“人工智能+海洋新興產業”和“人工智能+海洋未來產業”賦能行動。包括海洋生物醫藥智能研發、海洋新材料智能研發、海洋智能裝備研發、海上新能源智能運維、海洋數據智能應用、深海智能科技產業探索等重點任務。

(三)提升海洋學科建設和人才發展水平

1.涉海高等院校與學科建設。支持有條件的高校聚焦海洋未來技術,建設海洋領域未來技術學院和現代產業學院。高質量建設浙江大學海洋學院、浙江海洋大學、海洋二所、浙江省海洋科學院等涉海高校和科研機構。推動省內高等院校研究增設涉海類學位點。支持有關高校通過自主設置二級學科或交叉學科等方式,建強海洋領域優勢學科。

2.海洋高端人才引進與培養。圍繞國家“藍色人才”專項計劃,實施“東海人才”工程,加強省級以上人才政策的集成運用,鼓勵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制定海洋領域人才引育的支持舉措,建立海洋領域人才庫。支持涉海優勢高校、科研院所、龍頭企業,採取全職引進、柔性聘用、項目合作等多種方式,持續壯大海洋高端人才隊伍規模。

3.涉海職業教育與工匠打造。推動全省涉海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引導開展面向實踐應用的課程改革,鼓勵涉海企業深度參與教學實訓。加強培育海洋產業緊缺型技能人才,加大水下智能、無人裝備操作人才的培養力度,創新優化“訂單式”“基地化”專業技能人才融合培育模式。探索實踐海洋經濟領域特色企業新型學徒制。

4.海洋人才發展機制創新。推進海洋人才評價機制改革,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爲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暢通人才流動渠道,支持人才在涉海高校、科研院所、企業間合理流動。探索構建海洋經濟領域專業性人力資源服務體系、產業體系。

四、構建現代化海洋產業體系

(一)優化提升五大海洋傳統產業

1.現代海洋漁業。推進深遠海養殖,做強水產種業,打造大黃魚優勢特色產業集羣,加快青蟹、貝類、日本對蝦等本土水產優勢品種種苗繁育工作。推進陸基工廠化養殖,支持探索“鹹淡衝”養殖新賽道,發展南極磷蝦產業。持續鞏固遠洋捕撈基礎,建強舟山國家遠洋漁業基地,謀劃建設舟山現代化遠洋漁業母港。做大優質蛋白加工產業,打造高端水產品加工產業鏈。強化漁業品牌建設,推進地理標誌保護工程,打造“浙江海鮮”高端品牌形象。到2030年,建成5個現代海上牧場綜合體和5個深遠海養殖園區,打造現代化金槍魚加工出口基地。

2.臨港綠色石化。深入推進“減油增化”,構建臨港綠色石化全產業鏈體系,依託寧波石化經濟技術開發區、舟山綠色石化基地,統籌海島資源,延伸大宗商品精深加工鏈條,推動綠色石化產業向高端石化產品、化工新材料、化工新能源等中下游產業延伸發展,拓展綠氫制甲醇、芳烴、有機碳酸酯等高值化利用路徑。推動臨港化工園區綠色化、智能化升級建設。到2030年,寧波-舟山國家級石化產業基地協同發展水平大幅提升,產值達到12000億元,煉油產能9000萬噸/年、乙烯產能800萬噸/年,建成7個千億規模化工園區。

3.高端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堅持修造並舉,推動造船產業做大做新、修船產業提檔升級,推進綠色修船國際認證試點,支持舟山加快建設世界級綠色船修基地、台州打造特種船舶製造基地。推進清潔能源動力船舶、智能化船舶等新型產品研發製造。加快船舶核心配套自主化進程。推動海洋工程裝備產業提質增效,提升海洋工程裝備設計、製造、集成及總裝能力。加快發展礦石及有色金屬加工產業鏈,拓展優特鋼加工製造。到2030年,舟山基本建成國家船舶產業示範基地,全省船舶工業產業規模達到1000億元,‌造船完工量‌、‌新接訂單量‌和‌手持訂單量全國佔比均維持在10%左右。

4.港航物流服務業。發展海洋運輸業,支持航運企業提升運力規模、拓展遠洋幹線,培育具有全球資源配置能力的海運龍頭企業,推動海洋運輸船隊向大型化、專業化、現代化方向發展。加快發展現代航運服務業,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市場經營主體,提升船舶供應、船舶交易、海事服務、船舶金融、保險理賠等服務水平,促進航運服務產業上下游企業集聚,培育高能級航運服務集聚區,推動以海上絲路指數爲標的的航運指數期貨品種上市,培育航運金融新業態。支持企業拓展海外倉、港航物流等服務。到2030年,建成以寧波舟山港爲核心的國際特色航運服務樞紐,形成全省首個營收規模超1000億元集聚區,航運服務業總營收規模超4400億元,航運金融與保險機構服務能力和影響力持續提升。

5.海洋文化和旅遊業。深入開發海洋旅遊和文化資源,加強海洋歷史遺存保護修復,打造甬舟海洋文化遺產羣落,全方位推動海洋文化繁榮,打造一批海洋特色文化地標和旅遊目的地。高水平建設浙江千里濱海1號生態文旅廊道,系統推進十大海島公園2.0建設,鼓勵開展跨縣域海上“跳島遊”項目。構建以舟山爲重點,寧波、溫州、台州等爲節點的沿海郵輪港口羣,積極拓展國內沿海及國際郵輪航線。到2030年,濱海旅遊年接待遊客總數達到8億人次。

(二)培育壯大三大海洋新興產業

1.海洋清潔能源。推動海上風電規範有序發展,穩步推進浙江(華東)深遠海風電母港和風電場建設。探索“風電+海洋牧場”“風電+氫能製備”等融合發展,開展“潮流能+風電”融合開發試點。加快沿海核電發展,推進潮流能、波浪能規模化開發和裝備產業發展,推動“風光”“風波”同場發展。到2030年,力爭海洋新能源及其裝備產業規模突破3000億元,海洋清潔能源綜合利用水平位居全國前列。

2.海洋新材料。聚焦高端化工新材料、海洋功能型材料、海洋合金材料等方向,重點發展高性能密封材料、防腐防污耐高壓材料等新材料,推動關鍵材料自主供給、先進製品產業集聚發展。到2030年,海洋新材料關鍵技術取得顯著突破,形成一批具有浙江辨識度的海洋新材料產業鏈。

3.海洋藥物和生物製品。深化海洋生物醫藥與大健康產業融合發展,集中攻關海洋原創新藥和功能製品,加快推動海洋生物製品高值化開發,延伸發展功能食品、保健製品等多元化產品體系。到2030年,建成全國海洋生物醫藥產業研發製造中心。

(三)前瞻佈局海洋未來產業

1.海洋電子信息。構建關鍵器件供給體系,提升電子元件、信號處理模塊等製造能力。持續攻關長續航動力系統、高速協同通信等核心技術,推動電源、電機、聲吶、傳感器等關鍵零部件性能升級與適配能力提升。依據人工智能賦能產業技術研發,拓展多元化應用場景。到2030年,建成海洋電子信息產業高地,打造一批標誌性應用場景。

2.深海採礦及裝備。謀劃國家深海採礦試驗場等建設,發展深海無人智能勘探、深海具身智能運維機器人、超深水兆瓦級動力電纜、礦物垂直提升特種管道、海底長駐留智能監測等核心裝備,前瞻佈局深海採礦產業鏈。到2030年,初步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深海礦產資源開發技術和裝備體系。

3.海洋空天裝備及服務。發展服務海洋產業的低空飛行器、衛星等高端裝備,打造集研發、製造、總裝、測試、檢測於一體的空天高端裝備產業鏈。強化衛星運營和數據應用服務融合發展,系統推進空天經濟基礎設施建設。到2030年,從空天裝備研製、運載火箭發射到數據應用的全產業鏈生態持續完善,打造全國領先的海洋空天經濟產業高地。

4.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提升海水淡化裝備系統在市政供水、工業領域用水、海島及船舶用水等場景下的適應性與集成化水平,拓展海水淡化綜合應用領域。實現濃鹽水中鋰、鎂、溴等戰略性礦產資源提取的工藝突破。到2030年,海水資源綜合利用水平進一步提升,應用場景持續拓寬。

5.海洋循環經濟。推進海洋廢棄塑料循環化利用,提升海洋塑料雜質吸附工藝水平,加快構建“藍色循環”經濟發展體系。研製應用智能化、綠色化拆船裝備,推動涉海再生金屬回收技術創新與設備升級。到2030年,建成國際領先的海洋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產業體系,形成海洋循環經濟產業鏈羣。

專欄3 構建特色鮮明的海洋重點產業鏈羣

1.打造1個萬億級海洋特色重點產業鏈羣

油氣全產業鏈。加快建設集原油進口、倉儲物流、煉化加工、現貨交易、金融結算於一體的油氣全產業鏈體系,推動煉化向高端化工新材料延伸、貿易向現貨與期貨聯動拓展。

2.打造5個千億級海洋特色重點產業鏈羣

海洋清潔能源產業鏈。加快構建涵蓋資源勘查、裝備製造、海上施工、多能互補、運維服務、綠電消納等環節的海洋清潔能源全產業鏈體系。

現代海洋漁業產業鏈。加快構建涵蓋優質種業、現代化養殖、遠洋捕撈、蛋白加工、冷鏈物流、品牌營銷等環節的現代海洋漁業全產業鏈體系,重點推進深遠海養殖規模化發展,建設具有全國引領力的海洋漁業產業鏈羣。

船舶製造與海洋工程裝備產業鏈。加快構建涵蓋研發設計、整船建造、核心配套、智能修造、運維服務、綠色拆解等環節的船舶製造與海洋工程裝備全產業鏈體系。

海洋文化和旅遊產業鏈。發展海島旅遊、濱海體育、度假康養,延伸拓展郵輪、遊艇、海釣、海洋運動等新業態,加快構建涵蓋文化研究、資源開發、景區運營、裝備製造、業態培育、品牌營銷等環節的海洋文化和旅遊全產業鏈體系。

港航物流服務產業鏈。發展海洋運輸業,加快構建涵蓋港口作業、航運服務、金融保險、海事服務、智慧物流、交易結算、信息諮詢等環節的港航物流服務全產業鏈體系。

3.打造一批百億級海洋特色重點產業鏈羣

重點培育海洋藥物和生物製品、海洋新材料、海洋電子信息、深海採礦及裝備、海洋空天裝備及服務等一批百億級產業羣,打造海洋特色重點產業鏈羣體系。

五、建成世界一流強港

(一)深化海洋港口布局

1.加快建設國際樞紐海港。高站位謀劃寧波舟山港國際樞紐海港建設,打造國家重要戰略物資物流通道和國際供應鏈服務的重要節點。強化國內外戰略合作,多層面、多形式有序拓展國內外港口業務,增強浙江海港核心競爭力、聚合支撐力、輻射帶動力。

2.打造北翼嘉興長三角海河聯運樞紐港。強化乍浦港區、獨山港區海河聯運能力提升,完善公鐵水空多式聯運體系,暢通三層集裝箱海河聯運內河航道網,提升寧波舟山港在浙北杭嘉湖地區箱源吸引力度。

3.打造南翼近洋航運中心。圍繞溫州狀元嶴、樂清灣、台州大麥嶼等3個港區,謀劃建設近洋航運中心,推進浙南地區集裝箱“陸走水”運輸,重點拓展以東南亞爲主的海上通道,強化義烏、永康至溫州、台州海鐵聯運,加強與臺灣地區經貿交流,推動浙南地區高水平開放和高質量發展。

(二)健全現代港航基礎設施體系

1.建設現代化港航基礎設施。加快建設穿山、梅山、北侖—大榭、金塘、六橫等5個千萬級集裝箱泊位羣,提升油氣、煤炭、礦石等3大億噸級大宗散貨泊位羣能力,推進寧波舟山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梅山港口基礎設施重點項目、六橫佛渡集裝箱碼頭、液化天然氣(LNG)加註母港、狀元嶴三期、樂清灣A區二期、大麥嶼港務二期等一批重大港口基礎設施建設。

2.構建功能完善的港口集疏運體系。擴能寧波舟山港條帚門航道、台州港健跳港區進港航道等主通道,提升貨物吞吐能力。完善大型船舶進出港動態調度機制,加強航道、錨地等通航資源精細化管理,提升港口船舶通航效率與安全水平。建設陸海兼備、江海相連的交通網絡,統籌推進疏港鐵路、公路、管道、危化品儲運通道等建設,建成海鐵聯運集疏運網絡工程。推動北極東北航道常態化規模化商業利用,建設北極航線樞紐港。統籌優化綜合保稅區、集裝箱拼箱基地、前置倉、港外集裝箱堆場、集裝箱卡車停車場等佈局與運營管理。

3.加快數字化、智能化、綠色化港航發展。建成寧波舟山港梅山港區、金塘港區、鼠浪湖作業區等智慧碼頭,推動智慧碼頭集羣式發展。探索“人工智能+多港區”、港口羣協作新模式,實現從“單港高效”向“羣港協同”轉變。深化“四港聯動”發展,打造區域物流供應鏈整合運營商。提質擴面“浙江e港通”。建設港口岸電設施,完善綠色新型船用燃料加註站佈局,推進新能源車船應用。構建綠色船用燃料加註標準和管理體系,打造寧波舟山全球保稅船燃加註中心。

(三)提升港口營商環境能級

1.優化港口營商環境。深化世界一流強港改革,打造“服務最優、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港口營商環境。優化國內外航運網絡,創新物流模式,提升港口服務水平。推動港口和物流領域市場治理改革,優化交通運輸結構,深入推進“公轉水”“公轉鐵”,推廣“集裝箱海運準點降本”計劃,促進物流降本提質增效。支持無人機配送服務等規範有序發展。持續推動一站式外貿服務數智化提升,促進各類外貿要素便利化流動,加快外貿業態創新發展。深化口岸監管改革,完善港口作業和通航環境,全面提升貨物進出口效率。

專欄4 世界一流強港重大建設項目

1.港口碼頭類項目。主要包括寧波舟山港六橫港區佛渡作業區集裝箱碼頭工程、金塘原油儲運基地碼頭工程、寧波舟山港金塘港區上嶴集裝箱碼頭工程、小洋山北集裝箱碼頭工程、溫州港狀元嶴港區三期工程、溫州港樂清灣港區A區二期工程、台州港頭門港區三期工程、台州港大麥嶼港務二期項目等。

2.航道錨地類項目。主要包括寧波舟山港六橫南航道工程、台州港健跳港區進港航道一期工程、象山港5萬噸級進港主航道一期工程、溫州港舥艚作業區一期工程進港航道工程等。

3.集疏運項目。主要包括新建寧波至舟山鐵路、台州南至大麥嶼鐵路、沿海高鐵甬臺溫段項目、金臺高鐵、金溫貨線擴能改造工程、北侖支線複線及相關工程、梅山鐵路專用線、寧波舟山港六橫公路大橋項目二期工程、滬舟公路通道(岱山至大洋山段)、甬舟高速公路複線、甬金衢上高速公路、351國道臨海白沙至頭門島疏港公路二期工程、G1523甬莞高速公路洞頭支線、鹿城西部多式聯運樞紐疏港公路工程、G4013揚州至樂清高速溫州永嘉至樂清段工程等。

六、加強海洋經濟開放合作

(一)拓展國際海洋經濟合作

1.深度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海洋領域的投資、貿易、資源開發等合作,完善國際貿易通道,支持企業通過投資、併購、共建等方式進行港口布局。加快海外物流節點佈局,系統構建“前置倉+海外倉”協同聯動的全程物流供應鏈體系。到2030年,累計拓展寧波舟山港海外物流節點17個、國際航線超260條、海運快線30條。

2.拓展國際涉海經貿合作。深入推進中國—中東歐國家經貿合作示範區建設,支持溫州、嘉興、紹興、台州、義烏創建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高水平開放合作示範區,高質量舉辦海絲港口合作論壇。高水平建設具有區域競爭力和國際影響力的大宗商品資源配置樞紐,全面提升大宗商品資源配置能力。建成金屬、油氣、糧食等大宗商品產業鏈條產品期貨交割集散地。支持開發遠洋漁業資源,建立跨國漁業合作基地,推動遠洋漁業企業在海外設立遠洋漁業基地和加工中心。

(二)深化國內海洋經濟合作

1.融入長三角區域海洋經濟一體化發展。完善區域協作機制,強化長三角區域在港航物流、高端製造、科技創新等領域的協同聯動,建設長三角世界級港口羣、高端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綜合產業集羣。高效推進滬甬跨海通道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提速滬舟甬跨海通道前期工作,深化洋山區域合作開發,加快推進小洋北集裝箱碼頭、上海液化天然氣(LNG)站線擴建等重大項目。

2.深化與長江經濟帶等區域合作。發展多式聯運,提升海鐵聯運、江海聯運、海河聯運一體化水平,暢通國內大循環,拓展沿江、沿鐵、沿河市場。

3.加強與其他區域海洋經濟合作。加強與沿海和其他內陸省份合作,促進海洋產業跨區域協作,強化海洋科技協同創新。推動浙瓊合作,共享自貿港政策紅利。

(三)加強陸海高效協同

1.加快港產城融合發展。健全海洋產業協同發展機制,優化重要海洋產業平臺、科創平臺佈局。加強港產城整體規劃,統籌推進空間優化、資源整合與功能集聚,發展臨港產業,促進產業鏈、供應鏈、物流鏈深度融合。

2.深入推進山海協作。加強本省沿海地區與內陸地區的經濟聯繫,支持將內河沿線山區縣作爲陸海聯動的戰略節點,構建內暢外聯、高效便捷的海陸互通體系。深入實施山海協作工程,鼓勵省內經濟強縣、國資國企到洞頭、嵊泗等海島縣參與共建“發展飛地”,引導產業鏈向海島縣延伸。

七、健全海洋現代化治理能力

(一)提升海洋現代化治理水平

1.深度參與全球海洋治理。積極參與聯合國海洋十年大科學計劃,加強與國際涉海機構的深度合作。推動與金磚國家開展海洋科技合作。積極參與國際海洋事務及規則制定,支持企業和科研院所參與國際標準制定。

2.切實提升現代海洋數字治理能力。推進“智慧海洋”建設,開展海洋資源環境行業可信數據空間建設,推動構建智慧海洋數據體系和要素市場。強化海洋數據的匯聚整合、規範存儲、治理維護與安全管理,推進跨部門、跨地區數據標準統一和共享機制建設,建立健全海洋數據有序共享與開發利用的制度體系。協調推進海洋信息通信網絡等基礎設施建設,夯實海洋經濟數字化發展基礎。

3.健全完善海洋法規和制度保障體系。推動落實《浙江省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促進條例》,完善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法治保障機制。優化海域使用權市場交易機制。健全海洋經濟管理職責體系,推動海洋法治宣傳、海事海商法律服務和涉海糾紛仲裁、調解等制度常態化運行。

(二)築牢海洋安全硬支撐

1.加強海上安全生產管理。全面落實海上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屬地責任與監管責任,健全跨部門、跨區域協同管理機制,加強海上應急能力建設。加強重點領域和高風險作業區域安全管控,推進海上應急救援平臺、值守系統和聯動機制建設。持續推進“商漁共治”工作,強化漁船全域全量管理。加大漁港基礎設施和漁港監督管理投入,促進漁港規範化發展。

2.加強海上聯合執法力度。健全跨部門海上執法聯動機制,推動實現海警、公安以及海事、海洋綜合行政執法等多元力量協同聯動。針對海釣船艇管理等執法實踐難題,加快完善相關法規標準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跨部門執法協作機制。

3.提升海洋防災減災能力。打造“空天地海”全域聯動的一體化海洋觀監測網絡體系。強化深遠海應急救援裝備配置,推進無人機、無人船等應急救援裝備應用。加快推進海塘安瀾千億工程建設,完善沿海防洪排澇工程體系和風暴潮預警系統。加快海洋災害觀測預警體系建設,推動海洋氣象水文監測設施共建共享,推進東海國家氣候觀象臺建設,構建“分級響應、精準推送”的風險預警發佈機制,科學合理佈局海洋災害風險應急防控空間和設施。

(三)夯實海洋綠色發展底蘊

1.聯動治理陸海污染。深入實施重點海域綜合治理,推進藍色海灣、美麗岸灘、美麗海灣、和美海島建設行動,強化海島整體保護。以杭州灣、象山港、三門灣、樂清灣爲重點,着力提升河口—海灣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推廣“藍色循環”模式。嚴格港口碼頭、海水養殖區域生態環境監管,加強船舶油污水收集、海上垃圾到岸回收,因地制宜實施“海上環衛”機制。

2.推進生態海岸帶建設。支持各地建設貫通北起平湖金絲娘橋,南至蒼南霞關漁港的生態海岸帶工程,加快建設嘉興海寧海鹽段、杭州錢塘新區段、寧波前灣新區段、溫州168黃金海岸線等4條生態海岸帶先行段,推進台州1號公路建設,有序向福建、上海等地區延伸拓展,建設聯通華東沿海地區的最美風情海岸線。

3.推動海洋碳匯發展。推動重點行業低碳改造,培育建設一批臨港製造業綠色低碳工業園區。探索開展海洋碳匯覈算,健全海洋碳匯資源本底調查、監測計量和核算機制。實施一批藍碳島嶼和現代海洋牧場建設工程,推動數字技術深度嵌入海洋碳匯開發利用全鏈條,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碳匯交易平臺。

八、保障措施

(一)完善海洋經濟體制機制

全面加強對海洋強省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健全完善統籌協調工作機制,建立重大項目調度、重點指標分析、重點工作監測、重點問題督辦機制,建立上下聯動、高效協同、一抓到底的任務落實機制,聚焦國家戰略需求與前沿領域,組織編制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建設總體方案、深海工程與深海科技發展行動方案。各有關設區市、縣(市、區)要切實加強海洋經濟發展的統籌協調力度,緊盯攻堅目標,明確節點舉措,按職責分工全力抓好工作落實。各沿海設區市、縣(市、區)在本規劃基礎上制定實施方案,落實推進。

專欄5 “十五五”海洋經濟發展重大改革舉措

深化海洋強省建設統籌協調機制、海洋領域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世界一流強港、海域資源配置與用海審批機制、海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海洋經濟投融資模式、海洋經濟統計覈算體系、海洋漁業安全監管體制機制等一系列重大改革舉措。

(二)增強重大要素保障能力

強化海洋產業和基礎設施項目用海保障,健全重大項目用海需求統籌機制,加強用地用海用島審批協調聯動,深化海域立體分層設權,推行海洋資源市場化配置,開展高效用海試點。實行無居民海島分類管理,穩妥推進無居民海島已有用島活動處置。探索海岸建築退縮線制度。完善自然岸線佔用與修復平衡制度。發揮政府投資基金引導帶動作用,鼓勵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發展海洋經濟。支持海洋金融產品創新,加大綠色金融和科技金融支持,探索開發各類海洋保險產品及藍碳相關金融產品。建立海洋產業投融資指導目錄,優化海洋產業投融資對接服務,建立海洋產業投融資風險分擔補償機制。

(三)強化規劃實施監督評估

建立規劃任務落實情況督促指導和第三方評價機制,完善績效評估、動態調整機制。開展規劃實施年度監測、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加強規劃宣傳,推進規劃實施信息公開,強化社會監督,促進規劃有效實施。完善全省海洋經濟運行監測體系。建立健全涉海部門數據共享、業務協同、定期會商機制。深化集中整治羣衆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加強制度機制建設,推動長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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