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工业“提质扩量增效”行动计划和全市实施制造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马鞍山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的新发展定位,以及省委主要领导对马鞍山市提出的“在推动产业高质量上当先锋、做高地”的要求,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突出制造业拉动作用,实施制造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百亿产业、千亿园区”。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制造业发展质量效益显著提升,主要指标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居长三角开发园区前列,实现倍增目标。2022—2024年,全区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7.7%,到2024年底,确保在2021年的基础上翻一番。
三、主要路径
(一)实施项目强基增量行动。
1.推动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支持鼓励企业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为主线实施技术改造,推动企业增产扩能,发展产品深加工和精加工,生产高附加值的精细产品,力促产品的升级换代。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全覆盖,形成制造业倍增的支撑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企业实施符合市级产业发展导向的技术改造项目,积极帮助争取市级专项扶持资金。2022—2024年,年均实施亿元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4个,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幅26%左右,形成产值增量180亿元。(责任单位:经贸部、财审局)
2.加快重大项目落地达效。紧盯重点项目,强化跟踪服务,推动项目早建成、早见效、形成制造业倍增的爆发点。加快推进华旺新材料二期、皓元医药、瑞斯康达光通信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动金星磷酸铁、世名科技、凌玮科技、科思新材料产业园、东集智能终端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尽快投产达效,对“洽谈未签约、签约未开工、开工未竣工、在建未入库、竣工未投产、投产未上规、上规未达产”等“七未”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推动项目建设提速提效。深入实施“标准地”改革2.0版,新增工业用地全部“标准地”出让,做到“成交即发证、交地即开工、竣工即登记”。到2024年,重大项目建成投产19个,依托重大项目加快形成产值增量100亿元。(责任单位:经贸部、招商局、建设局、征迁局、自规分局)
3.强化“双招双引”。围绕“3+1”主导产业,聚焦我区“双招双引”五大新兴产业,培育接续产业、未来产业,优化产业结构,谋划引进一批行业内领军企业和重大项目,形成制造业倍增的增长点。紧盯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招商,围绕长三角核心城市尤其是南京市产业外迁转移产业,梳理我区产业禀赋、成本优势等基础信息,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坚持专业招商、精准招商、展会招商、基金招商,突出抓好产业链招商,充分发挥省市“双招双引”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对于招商引资项目,帮助积极争取市招商引资政策支持的同时,按照《慈湖高新区招商引资暂行规定》给予相关补助。2022—2024年,力争引进50亿元以上项目3个;5000万元以上制造业招商引资项目投产72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72亿元,形成产值增量80亿元。(责任单位:招商局、经贸部)
(二)实施企业梯度培育行动。
4.大力培育龙头领军企业。引导马钢诚兴、金星钛白、科思化学等发展质量高、综合实力好的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逐步形成一批市场前景广阔、规模效益突出、综合竞争力优势明显并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龙头领军企业。支持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引导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参股等多种形式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国(境)的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到2024年,新增营业收入10亿级企业4户。(责任单位:经贸部、招商局、财审局、新慈集团)
5.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引导圣诺贝、锐生工贸、迈特诺、桓泰环保等中小微企业坚持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实施“五企”培育工程,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省、市‘专精特新’企业—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国家级重点‘小巨人’企业”成长路径,每年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不少于20户、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不少于6户,努力引进或打造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国家级重点“小巨人”企业。(责任单位:经贸部、招商局、科技局)
6.鼓励小微企业上规模。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支持创业创新,依托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平台,催生新模式、新技术、新业态,加速形成小微企业竞相成长的发展氛围。持续开展“大手牵小手”产需对接活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建立成长型小微企业重点培育库,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实施精准服务,鼓励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提档升级。到2024年,净增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57户,规上工业企业总数达到171户以上。(责任单位:经贸部)
7.提升企业亩均效益水平。持续发挥“亩均论英雄”改革牵引作用,在全市争做标杆、做示范。贯彻执行以“亩均绩效”为主要依据的企业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促进优质企业做大做强、潜力企业提档升级,倒逼低效企业转型退出。对亩均效益评价结果为A、B、C类的企业,分别按照110%、85%、50%的比例予以申报兑现市级产业政策资金,D类企业不予支持。到2024年,全区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达42.5万元/亩以上。(责任单位:经贸部、税务局、自规分局)
8.打造高水平企业管理团队。充分借助马鞍山企业家学院教学资源和发挥马鞍山江东创业大学等平台作用,以政府搭台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形式,为企业家、经营管理团队及创业团队提供各类培训服务,重点帮助企业强化内部管理、节能减排、诚信体系、安全生态圈及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每年针对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创业团队开展培训、讲座、沙龙、体悟实训。弘扬企业家精神,每年开展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并对入选企业家给予每人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党群部、科技局、经贸部)
(三)实施产业赋能提升行动。
9.做大做强产业集群。以节能环保及新材料、电子通信、智能制造和现代服务业“3+1”主导产业为重点,不断推动产业向集群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节能环保及新材料优势产业不断提质增效,电子通信和智能制造两大新产业加快集聚壮大,港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有力支撑实体经济发展。做优节能环保产业,积极创建省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依托现有产业基础优势,发展壮大通信通讯产业集群。到2024年,节能环保产业集群产值达828亿元(含区外企业),通信通讯产业集群产值达57亿元(含区外企业)。(责任单位:经贸部、招商局、环委办)
10.强化科技创新引领。聚焦主导产业,立足发展需求,逐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高水平的创新型园区,发挥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马鞍山双创基地、中科院、中国药科大学、安徽工业大学等创新资源优势,争创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创新平台。2022—2024年,新增省级研发平台2个。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到2024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超过47%。坚持“政产学研用金”六位一体深度融合,加快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应用。主动对接沪苏浙产业创新带,加强与南京滨江开发区、杭州青山湖科技城等沪苏浙先进园区协同创新。(责任单位:科技局、经贸部)
11.加快企业智能化改造。学习宝武马钢智能化改造经验,贯彻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推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企业制造场景相结合,提升企业智能化水平。打造智能制造标杆示范,对当年认定的市智能制造标杆示范企业,积极申报市级政策奖补。到2024年,新增市级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数字化生产线10家。(责任单位:经贸部)
12.激发“工业互联网+”赋能效应。配合市级主管部门建设全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体验中心,探索建设区域型、行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企业与全国工业互联网知名平台、服务商加强对接合作。支持信息化基础较好的工业企业打造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引导和鼓励中小企业上云入平台。指导帮助企业申报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资金奖补。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以及工业互联网典型场景、新模式示范应用、优秀解决方案,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指导申报市级奖补资金。到2024年,培育1个行业型、区域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工业互联网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5家以上。(责任单位:经贸部)
13.加大金融支持制造业力度。发挥基金杠杆作用,整合用好现有基金,优先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对标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完善上市项目后备资源库,加快制造业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对上市各阶段企业,支持申报《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相关政策。(责任单位:财审局、新慈集团)
(四)实施产业创新升级行动。
14.提升主导产业能级。发挥产业基础优势,培育具有带动性的支柱性优势产业。针对节能环保、通信通讯等产业实行“延链、强链、补链”专项工程,推行“链长制”,着力提高主导产业增加值率、园区亩均税收等高质量发展指标。2022—2024年,节能环保、通信通讯产业产值年均增速不低于20%,园区亩均税收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4年,把高新区打造成产业链条完整、龙头企业带动效应强、长三角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园区。(责任单位:经贸部)
15.共建产业协作平台。加快与长三角地区尤其是南京都市圈的产业承接、对接。进一步完善合作对接机制,加快推进南京江宁滨江开发区和杭州青山湖科技城等毗邻地区深度融合,探索建立双方多形式产业协作平台,实质性推动产业融合发展。适时力争纳入安徽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发展。2022—2024年,产业协作平台累计引进并建成投产制造业项目15个以上。(责任单位:经贸部、招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制造业三年倍增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贸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推进。
(二)强化政策扶持。在市工业倍增行动计划及相关的配套政策指引下,高新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制造业倍增发展。进一步用足用好《慈湖高新区扶持产业发展政策的若干规定》《慈湖高新区产业升级奖励暂行办法》《慈湖高新区科技创新奖励暂行办法》《慈湖高新区专利资助暂行办法》《慈湖高新区促进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暂行办法》等政策引导效应,推动政策向亩均效益水平高、成长性好的优质企业倾斜。整合用好各类产业基金,精准支持产业发展。
(三)强化要素保障。持续推进闲置低效用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进一步完善常态化推进机制,2022—2024年累计清理处置闲置低效用地1100亩。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等。探索推广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分期出让等多种供地方式。推进土地二级市场建设,探索“预告登记转让”制度。开展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倒逼落后产能退出。依托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加快建设创业型园区,大力实施“诗城英才”计划和人才工作“登高”计划,重点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技术人才和创新团队、技能人才和大学生。建立完善管委会、院校、企业三位一体的用工保障推进机制。
(四)强化调度考核。加强监测评估,对制造业三年倍增工作开展月度调度、季度通报、年度考核、中期评估和末期全面评估,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健全与市级主管部门和企业上下联动的跟踪运行监测体系。将制造业三年倍增工作纳入管委会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挂钩,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做出重大贡献的工业企业、工作优异的部门和个人,以党工委、管委会名义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制造业倍增工作完成不力的进行约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