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低效土地再開發工作實施方案
2022-04-27 00:00

为促进土地要素资源科学合理配置,推进低效工业存量资源盘活和节约集约利用,按照《六安市工业低效土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六政办秘〔2022〕22号)要求,结合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土地利用效率、亩均产出为核心,摸清工业低效土地家底,有序推进开发区工业低效土地再开发,使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出水平达到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或达到约定产出要求。2024年底完成工业低效土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确定的总目标,其中2022年完成总目标的30%、2023年完成总目标的40%、2024年完成总目标的30%。

 二、认定范围

    工业低效土地,是指开发区范围内已建成但落后于国家产业政策、产出水平明显低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或达不到约定产出率的工业用地。

主要包括:

1.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用地;

2.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产业用地;

3.亩均税收低于3万元/年的工业用地;

4.亩均效益评价结果为D档的工业企业用地;

5.停产的(项目已投产,但连续停产满一年的工业用地,因政策、整改等原因暂时关停的除外)工业用地;

6.宗地内连片空闲土地超过10亩以上的产业用地;

7.土地容积率达不到1.0的工业用地;

8.根据规定认定的其他工业低效土地。

三、处置方式

1.限期整改。对竣工投产项目,其投资强度、产出效益达不到约定要求且尚有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的,督促企业限期追加投资,到期仍未达到约定要求的,追究其违约责任。

2.腾笼换鸟。通过政府引导和推动,淘汰或转移以高耗能、低产出、低效益等为主要特征的相对低端产业,引入并发展高端产业,完成地块的产业置换、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3.兼并重组。鼓励优势企业对停产半停产的效益低下的工业企业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进行整合重组,帮助土地使用权人引入新的投资主体,盘活存量用地。

4.嫁接转让。对无力或不愿意继续加大投入的土地使用权人,通过政府招商嫁接,鼓励其将土地和厂房转让给实力较强的企业,促进产业改造升级。

5.收购储备。对空闲土地面积较大的,土地使用权人可以选择退还土地,纳入政府收购储备。

6.司法拍卖。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对我区范围内进入司法处置程序的工业企业不动产,参与竞买,土地竞得后重新安排新项目。

四、实施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3-4月)。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召开部署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2.调查摸底阶段(2022年4月)。完成园区内低效工业用地调查工作,统一登记造册,建立低效工业用地图库及台账。

3.规划编制阶段(2022年5月上旬)。摸清辖区范围内工业低效土地规模、结构、分布、盘活潜力等底数,更新低效用地调查成果数据库,编制专项规划。

4.计划制定阶段(2022年5月中旬)。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确定年度目标任务、再开发方式和利用方向。

5.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5月-2024年12月底)。实施期限3年,完成任务目标年为2024年。对纳入年度再开发目标任务的工业项目,建立台账,分类处置,对账销号。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低效土地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工业低效土地的认定、处置,确定年度目标任务,研究协调工业低效土地处置过程中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改革局、经贸科技局、招商局、财政局、税务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东城公司抽调专人,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低效工业土地的清理处置和日常事务。

(二)加大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土地资源利用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低效土地盘活利用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宣传和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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