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全省創建一流營商環境暨推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大會和全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動員大會要求,堅持系統集成、增值賦能、迭代升級,切實把重商、安商、親商、暖商、護商等各項工作做到位,持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以更優營商環境保障更高質量發展,現將《合肥市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2024版)》重點任務分解如下。
一、企業開辦註銷
牽頭領導:李大勇;牽頭單位:市場監管局。
1.持續深化企業准入、退出便利化改革。在企業信息變更、註銷登記等領域深化跨部門業務流程重構,強化系統協同和數據共享,實現企業登記信息變更後在有關部門業務系統中自動更新,企業註銷登記“一表填報、一網通辦”。〔市場監管局牽頭,政務服務中心、經發局、公安分局、稅務局、黨建工作部、建發局、消防大隊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9月底前完成〕
2.進一步規範企業註冊登記行爲。按照新修訂的公司法要求,規範企業開辦窗口服務,統一全市企業名稱、註冊資本等登記指南。加強對經營主體數據質量監測和經營地址、註冊資本認繳等事項的監管。進一步規範中介代理,全面清理整治虛假登記註冊行爲。〔市場監管局牽頭,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9月底前完成〕
3.推進事前審批與事中事後監管高效銜接。進一步強化登記註冊環節的實名驗證,依託省事中事後監管平臺,強化經營主體登記註冊信息共享共用。探索建設標準化地址庫,開展住所、經營場所分離登記改革試點,在本市範圍內,企業住所和經營場所相分離的,實行經營場所備案、公示,可以不再辦理分支機構登記。〔市場監管局牽頭,公安分局、社發局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4.完善企業信息查詢服務。升級擴容全市一體化企業電子檔案系統,將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納入覆蓋範圍,打造經營主體全生命週期的電子檔案,爲政府部門、司法機關、社會公衆等提供查詢服務。〔市場監管局牽頭落實,2024年9月底前完成〕
5.探索市區內企業遷移事項全程網辦、智能審批、一次辦結。全面清理市域內企業跨區域經營、遷移設置的不合理條件,規範辦理流程,明確辦理時限,提升辦理質效。〔市場監管局牽頭負責,2024年6月底前完成〕
6.加快企業“身份碼”建設,探索“身份碼”應用。依託企業“安徽碼”,建設企業“身份碼”,歸集企業登記註冊、行政許可、事中事後監管等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信用合肥網站向社會展示,探索更多前瞻性、引領性、普惠性創新應用場景。〔市場監管局牽頭,經發局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7.健全市場退出機制。開展強制清算“府院聯動”改革試點,對長期欠稅不實際開展經營活動的企業,由稅務部門申請,人民法院予以破產清算,市場監管部門辦理註銷登記。〔政務服務中心、市場監管局牽頭,高新法院、稅務局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9月底前完成〕
8.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探索建立落實情況綜合效能評估制度,全面提升市場準入效能。〔經發局牽頭,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9月底前完成〕
9.提升綠色經營許可審批質效。探索實施排污許可證與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兩證同審”;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輻射安全許可證變更即時辦結。〔生態分局負責,2024年9月底前完成〕
二、勞動力市場監管
牽頭領導:李大勇;牽頭單位:黨建工作部。
10.加強重點企業用工保障。開展“合肥請您來,20萬個崗位供您選”等各類線上線下招聘活動,促進求職用工對接。持續落實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失業保險穩崗返還、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等援企穩崗擴就業政策。〔黨建工作部牽頭,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11.支持重點企業職工技能提升。推進重點產業鏈人才賦能計劃,制訂合肥市就業技能培訓職業(工種)培訓目錄,年培訓重點產業鏈入庫企業職工不低於2萬人,進一步提升技能培訓精準度和導向性。〔黨建工作部、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12.加強勞動監察與勞動仲裁聯動。完善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機制,推進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推行“勞動維權+就業幫扶”工作模式。〔黨建工作部牽頭,區根治欠薪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13.推進多層次工傷保險參保擴面。夯實高風險行業、工程建設領域工傷保險工作基礎,推進超齡就業人員、頂崗實習生、基層快遞網點優先參加工傷保險,持續推進補充工傷保險參保擴面。〔黨建工作部牽頭,稅務局、建發局、應急城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14.持續提升人力資源服務質效。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依法集中曝光“黑職介”“黑勞務”,定期清理殭屍機構。舉辦人力資源服務標準化大賽,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流程標準化。〔黨建工作部牽頭,公安分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15.開展就業失業動態監測。按月按季度形成有價值的就業失業動態監測分析報告,提升全市就業失業監測水平。〔黨建工作部牽頭負責,持續推進〕
三、工程建設項目報建
牽頭領導:姚峯;牽頭單位:建設發展局、建設管理中心。
16.實行事項標準化清單管理。編制《合肥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及申報材料清單(2024年版)》和《合肥市工程建設項目事項申辦一本通(2024年版)》,實現全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內部審批程序環節(特別程序)規範統一。〔建發局、建管中心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6月底前完成〕
17.迭代升級全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平臺。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與土地規劃、投資在線、生態環境、水務、林業等平臺數據共享能力;探索項目招投標信息、審批信息、現場監管信息及信用信息等聯動應用場景,推進建築市場與施工現場聯動管理。〔建發局牽頭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18.推行新型產業用地政策。細分普通工業用地和四種新型產業用地類型(即新型工業、新型商務、科研產業、高標準廠房),加強用地精準供應,滿足新產業、新業態用地需求,促進產業轉型升級。〔自規分局牽頭負責,2024年6月底前完成〕
19.推進工業用地多元化供應方式。對工業用地採取彈性年期出讓、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等多種方式供應,更好滿足企業多元化用地需求,降低企業用地成本。〔自規分局牽頭負責,2024年6月底前完成〕
20.深化重大項目“拿地即開工、開工即開建、交房即辦證、用地清單制”改革,進一步提高用地審批效率。〔自規分局、建發局、建管中心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9月底前完成〕
21.完善聯合驗收制度。推行竣工驗收“一個標準、一套人馬、一次辦結”工作制度,實現竣工驗收備案後同步辦理不動產登記。〔自規分局、建發局、建管中心牽頭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22.建立健全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聯審機制。明確充換電基礎設施及配套電網建設審批流程,編制服務指南,統一辦理規範。〔建發局、經發局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9月底前完成〕
23.強化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公開。細化工程建設項目政策文件、施工許可、施工行爲、信用評級等內容,在規定時限內主動公開,方便市場主體可查快查。〔建發局、自規分局、政務服務中心、建管中心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9月底前完成〕
24.加強地下管線管理。出臺合肥市水電氣網等管溝(廊)“隨路先建”工作方案,將隨路的水電氣網管溝(廊)同步建設到位,杜絕道路重複開挖。築牢合肥市地下管線信息系統信息基座,動態更新全市地下管線數據庫,實現管線查詢業務一網式服務。〔建發局、自規分局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25.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監管。推動告知承諾與過程監管高效融合,做到“審批、監管、執法、信用”四協同,實現監管信息一鍵歸檔、共享共用。〔建發局牽頭,建管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26.落實房地產項目融資“白名單”制度。根據企業自願申請和“應滿足盡滿足”原則,適時完善房地產項目“白名單”,及時向省融資協調機制上報推送,精準支持房地產項目合理融資需求,促進房地產與金融良性循環。〔建發局牽頭,自規分局、經發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四、政府採購
牽頭領導:劉岸;牽頭單位:財政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7.開展政府採購領域專項整治。聚焦採購人設置差別歧視條款、代理機構亂收費、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供應商圍標串標等違法違規行爲,進一步規範政府採購市場秩序。〔財政局牽頭,公安分局、市場監管局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6月底前完成〕
28.源頭防範隱性門檻和壁壘及排斥競爭行爲。修訂合肥市政府採購文件示範文本,提高採購文件編制質量。明確禁止任何形式的性別歧視,並在投標時要求投標人提供性別標識,中標後公開。〔財政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牽頭,各級預算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29.進一步提高政府採購透明度。對採用最低評標價法的採購項目,在公告中標、成交結果時,同時公告因落實政府採購政策等原因進行價格扣除後中標、成交供應商的評審報價;對採用綜合評分法的採購項目,同時公告中標、成交供應商的評審總得分。〔財政局牽頭,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級預算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30.加快政府採購賬款支付。對於符合支付條件的項目,採購人原則上應當自收到發票後3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支付到合同約定的供應商賬戶。對於小型、簡單的政府採購項目,鼓勵預算單位做到“三同時”,即驗收、開票、支付同時進行。鼓勵採購人完善內部流程,自收到發票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資金支付。〔財政局牽頭,各級預算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31.持續推進政府採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築品質提升國家級試點工作,積極發揮政府採購政策功能,促進合肥市建築領域綠色發展。〔財政局、建發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有關單位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五、招標投標
牽頭領導:劉岸;牽頭單位: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財政局。
32.大力清除隱性壁壘。常態化開展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文件“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全年抽查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不低於30%。創新招標文件見證與隨機抽查聯動機制,制定招標文件覈查工作清單,切實維護交易規範與市場公平。〔公共資源中心、財政局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33.全面提升全流程電子化水平。推進數字化轉型和環節整合,建立完善的數據規範和校驗規則。持續開展“最多錄一次”改革,實現市場主體參與電子化交易時數據最多錄一次。〔公共資源中心牽頭,經發局、建發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34.規範招標投標領域公平競爭審查。建立並完善招標人主體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和信用管理制度,強化招標人履行對招標文件開展公平性競爭審查的主體責任,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公共資源中心牽頭,市場監管局、各招標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35.強化招標投標突出問題治理。常態化、機制化治理工程建設項目串通投標等突出問題,重拳打擊職業化串通投標團伙,營造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財政局、公共資源中心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六、獲得電力
牽頭領導:張露;牽頭單位:經濟發展局。
36.完善新興產業專屬供電服務體系。對已獲得政府立項批覆、土地證尚未辦結的新興產業重點企業,建立“意向接電+約時送電”契約式服務機制,實行容缺辦理、全程代辦,實現辦電環節“線上化、節點化、可視化”。〔經發局、建發局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6月底前完成〕
37.持續提升供電可靠性。推廣不停電作業技術,規範公佈停電、供電基礎設施供應質量、可靠性和可持續性等信息。提升配電自動化覆蓋率,試點無人機在配網運維巡視應用。全市城網、農網供電可靠率分別達到99.99%、99.98%,城網、農網用戶平均停電時間分別不超過0.7446小時、1.5242小時,供電可靠性指標位居全省前列。〔經發局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配合,2024年底前完成〕
38.推行“水電氣網”聯辦。在各級政務服務大廳設立專窗,探索建立“水電氣網(寬帶)”共享營業廳,完善聯合報裝服務機制,實現線上線下“一口受理、一窗諮詢,一表申請、聯合踏勘、一站式”服務。完善報裝獨立投訴機制,暢通投訴渠道,清單化閉環式辦理用戶反映問題。〔政務服務中心、建發局、經發局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39.拓展“政務+電力”服務場景。試點推進“工商變更+更名”等公共服務“一次辦”。拓展供電業務組合聯辦場景,實現“過戶+改類”“過戶+增容”“過戶+退費”“銷戶+退費”“更名+增值稅變更”等供電業務“一次辦”。〔經發局牽頭,市場監管局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40.支持企業開展綠電、綠證交易。推動市縣出臺分佈式電源併網技術標準,統籌做好紅、黃、綠公示區域應用,提供分佈式電源併網服務,助力新能源消納。出臺企業開展綠電、綠證交易支持政策,推動企業參與省間現貨市場交易,擴大綠電交易規模。建立綠電消費覈算機制,爲企業參與綠電、綠證交易提供技術服務,不斷滿足企業多元化用能需求。〔經發局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41.打造零碳園區示範點。夯實電力數據基礎支撐,開展園區級基於“電碳”模型下的多維度、多時間尺度的綠電、碳排放監測分析,提升碳排放統計覈算的精準性與時效性。基於園區碳排放模型,接入站內各類用能數據至能源大數據中心,實時計算園區碳排情況。〔經發局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七、獲得用水用氣
牽頭領導:姚峯、王子雋;牽頭單位:建設發展局、應急城管局。
42.持續提升獲得用水用氣便利度。推廣“刷臉辦”“掃碼辦”“電子簽章(名)”在用水用氣過戶、合同簽訂等高頻服務事項中的應用。加強對客戶用水用氣穩定性、安全性的遠程動態監控,企業客戶可直接在線充值並查詢餘額、使用情況,實現“欠費預提醒”。〔建發局牽頭,經發局、公安分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6月底前完成〕
43.持續優化市政道路破複審批流程。建立市級公共基礎設施數據庫,探索構建水電氣網等市政公用地下管網數據企業間共享機制,統一調度道路挖掘及建設許可,制定建築區劃紅線外道路、綠化等統一的挖掘計劃,實現“最多挖一次”。〔應急城管局牽頭,經發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6月底前完成〕
44.完善建築區劃紅線外用戶水氣接入零負擔落實工作流程。出臺《合肥市本級儲備土地項目水氣接入工程實施辦法》,明確費用標準及操作流程。〔建發局牽頭,財政局、經發局、自規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45.提升用水用氣服務可靠性。制定供水供氣可靠性管制計劃,健全供水供氣服務中斷或供給不足等補償或財務懲罰機制,定期公佈供水供氣供應質量、可靠性和可持續性等關鍵指標數據。〔建發局牽頭,財政局、經發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46.加強水氣接入工程施工資質管理。明確接入工程施工企業、施工人員資質要求,通過政企數據共享,獲取務工人員實名制管理“兩庫一碼”數據,動態覈查特種作業人員信息。〔建發局、應急城管局按職責分工配合落實,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47.制訂發佈城鎮供水廠泥渣處理處置技術規範,促進合肥市制水廠泥渣處理處置技術迭代。〔建發局負責,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八、獲得互聯網
牽頭領導:張露;牽頭單位:經發局。
48.加強互聯網服務信息公開。推進寬帶報裝要求、辦理進度、費用繳納等信息線上線下便捷查詢。完善網絡費用公開機制,提前1個月告知用戶套餐費用變動信息,及時公佈、告知網絡服務中斷計劃。按季度公開網絡下載、上傳速率、傳輸時延、故障恢復時間等互聯網服務質量指標情況。〔經發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9月底前完成〕
49.提高運營商通行權與共建共享水平。加強數字基礎服務商通行權等政策公開和宣傳解讀。加強信息基礎設施相關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銜接,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中對基站、機房等相關設施選址佈局和配建要求予以統籌,保障基礎電信運營企業依法依規、高效便利辦理投資建設審批手續。〔經發局牽頭,自規分局、建發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9月底前完成〕
九、不動產登記
牽頭領導:姚峯;牽頭單位:自規分局。
50.擴大不動產“一窗受理”範圍。推廣使用商品房和存量房買賣電子合同,將新建商品房合同備案、存量房合同網籤環節納入“一窗受理,並行辦理”,實現線上線下一個窗口即可辦理合同網籤、繳稅、登記所有環節。〔建發局、自規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9月底前完成〕
51.推動不動產登記全程網辦和“跨省通辦”。深化電子簽名、電子印章、電子合同、電子證書證明應用,推動增值稅、契稅、司法判決、信用等信息共享覈驗與不動產登記嵌入式集成,實現“無紙化”辦理。推廣個人不動產交易涉稅告知承諾制,實現轉移登記“零材料”提交和智能審核。推進長三角區域不動產登記高頻次業務“跨省通辦”。〔自規分局牽頭,經發局、稅務局、建發局、市場監管局、高新法院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9月底前完成〕
52.實施不動產“信用+風險”涉稅管理。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交易不動產在繳納契稅後即可辦理不動產登記,其他稅種由稅務部門做好後續徵管工作,實現“先領證、後繳稅”。〔稅務局、自規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9月底前完成〕
53.深化不動產登記集成服務。優化“二手房轉移登記與水電氣聯動過戶”辦理流程,拓展不動產登記信息在“住房貸款”“新生入學”“公積金提取”“繼承登記”等“一件事”中的應用。〔自規分局牽頭,建發局、經發局、社發局、建發局、財政局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9月底前完成〕
54.創新“不動產登記+金融”服務。推進“帶押過戶”業務跨金融機構可辦,實現工業、商業等各類不動產帶押過戶常態化辦理。推廣“無還本續貸”抵押登記,通過舊抵押權註銷和新抵押權設立登記合併辦理、順位抵押權設立和舊抵押權註銷登記合併辦理,或辦理抵押權變更登記等,實現“借新還舊”、抵押登記無縫銜接。〔自規分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9月底前完成〕
55.推動建立“一碼關聯”地籍調查新機制。深化不動產單元代碼應用,以“碼”關聯項目建設涉及的自然資源、房產、城鄉建設、稅務等相關部門信息,支撐項目用地、建設、規劃覈實、網籤備案、竣工驗收、交地(房)即交證等全生命週期高效服務。〔自規分局牽頭,建發局、經發局、稅務局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9月底前完成〕
56.推進城市和農村地籍調查數據和不動產登記全覆蓋。完成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成果更新匯交,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擴大全市地籍調查和不動產登記覆蓋範圍。〔自規分局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9月底前完成〕
57.推進不動產數據公開。公開土地糾紛數量、類型和解決土地糾紛平均時間的統計數據;公開涉及不動產糾紛民事訴訟案件和行政訴訟的分類統計數據;按年度公開新建和存量、工業商業住宅等類型轉移登記數據,按性別公開不動產產權數據。〔高新法院、自規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9月底前完成〕
十、獲得金融服務
牽頭領導:劉岸;牽頭單位:財政局。
58.加大對科創企業金融支持。落實金融支持科創企業“共同成長計劃”、高成長性企業信貸融資支持計劃。推進“貸投批量聯動”擴面增量提質,推廣“初創起步期信用貸”“成長接力貸”、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等科創金融產品。打造科創金融特色服務品牌,爲科創企業全生命週期提供科創金融服務,促進科技、金融、產業良性循環互動。〔財政局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59.支持可持續發展領域金融服務創新。積極創新推廣碳減排支持類貸款、環境權益質押貸款、新能源產業鏈融資、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綠色保險等金融產品。健全綠色金融標準和服務評價體系。發揮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撬動作用,加大綠色金融供給。〔財政局牽頭,經發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創新生態環境領域金融支持方式,探索實施“環保擔”,鼓勵市級擔保機構爲生態環境類項目增信、降費、分險。〔財政局、生態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60.加大金融對小微企業支持力度。穩步擴大“政信貸”業務惠及面,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降低擔保費率,推廣普惠小微貸款風險補償機制,持續擴大小微企業信用貸、無還本續貸投放規模,推廣中期流貸服務,推動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首貸拓面,進一步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財政局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61.鼓勵金融機構擴大信貸投放。提升普惠金融不良容忍度,引導出臺小微企業授信盡職免責管理辦法。鼓勵商業銀行將授信時效納入全過程管理,做好相關評價工作。〔財政局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62.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在銀行賬戶服務、人民幣結算、電子銀行、銀行卡刷卡等高頻基礎支付領域開展減費讓利。〔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63.提升“信易貸”平臺綜合服務能力。持續深化大數據普惠金融領域應用,做好省、市融資服務平臺一體化協同。支持合肥徵信公司發展和應用創新,引導駐肥金融機構積極對接並開展聯合建模。完善升級科創金融服務平臺功能,提升金融產品、路演大廳、“e鏈融合”等板塊專區服務能力,精準有效服務科創企業。〔經發局、財政局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64.推進金融支持規範化經營主體培育。以高新區、經開區爲試點區域,整合涉企信息數據開展企業規範化評估,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專屬金融產品,推動區域性股權市場分級提供融資對接、分類培訓、宣傳推介、規範化股改、孵化培育、上市輔導等一攬子綜合金融服務,提升上市掛牌企業質量。〔財政局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十一、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
牽頭領導:李大勇;牽頭單位:市場監管局。
65.開展高價值專利培育計劃項目。重點培育8-15家技術價值高、市場前景好、行業競爭力強的企業,引導企業圍繞創新成果開展高質量專利申請和佈局,形成對重點產品市場競爭具有保護作用的高價值專利或者專利組合。〔市場監管局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66.推進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示範區建設。出臺《合肥市知識產權保護與促進條例》,加強海外知識產權保護,成立合肥市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示範區訴訟服務團,鼓勵戰新產業、未來產業開展海外知識產權風險預警項目。〔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67.推進知識產權協同保護。暢通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渠道,出臺《關於建立合肥市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示範區行政、司法、仲裁對接機制的意見》,優化銜接協同機制。〔市場監管局牽頭,高新法院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9月底前完成〕深化長三角知識產權保護,共建長三角G60科創走廊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協作中心,深化長三角行政保護執法協作,共同發佈重點商標保護名錄。〔市場監管局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68.實施知識產權轉化運用專項行動。圍繞重點產業鏈及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羣推動建立知識產權轉讓、許可和作價入股三位一體的“合肥模式”。〔市場監管局牽頭,財政局、經發局、社發局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69.推進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建設。圍繞知識產權市場化定價和交易機制建設,組建專業管理經營團隊,開展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知識產權投資與運營、專利轉化應用等,爲企業提供知識產權維權、佈局、保護、運營等“一站式”賦能服務。〔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70.支持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發揮政策撬動效應,充分利用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實施風險補償前置模式,探索知識產權融資模式創新,支持融資租賃公司開展知識產權融資租賃業務,促進科創企業融資增量擴面。〔市場監管局、財政局牽頭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71.加強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開展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節點建設,下沉鋪設公共服務網點,爲企業提供普惠式知識產權信息服務、培訓輔導等基礎性公共服務,提升企業知識產權運用能力。〔市場監管局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72.擴大快速預審服務產業領域。在現有服務新一代信息技術和高端裝備兩大產業的基礎上,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拓展服務生物醫藥產業。〔市場監管局負責,2024年9月底前完成〕
73.積極引進培育高端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打造形成知識產權代理、預警分析、法律服務、專利導航等內容的知識產權完整服務鏈。〔市場監管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十二、跨境貿易
牽頭領導:劉岸、張露;牽頭單位:自貿局、綜保局。
74.持續推進通關模式改革。在航空口岸、鐵路場站試點推廣“直裝”“直提”模式,探索出口拼箱貨物“先查驗後裝運”等試點。推廣電子稅務局報關單“免填報”,實現出口企業一鍵獲取報關單信息。〔自貿局、綜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75.提升進出口貨物流轉效率和物流保障能力。加密合肥港至上海洋山港直航航線,打造合肥機場跨境電商出口功能區。擴大派河港水運效能,探索實施國內水運運費扣減,推動內河運輸及相關費用不計入進口貨物完稅價格,降低企業物流成本。〔綜保局、海恆國際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76.提高保稅區通行效率。優化綜合保稅區倉儲貨物按狀態分類監管,開展區內直轉業務。創新“一票多車”監管模式,允許企業整報分送、單車進出綜合保稅區,節約企業運輸成本。〔綜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77.提升外貿企業服務便利度。持續開展AEO認證培育。引導集成電路、新能源汽車和“專精特新”企業運用“快速審核+ERP聯網”模式提交減免稅申請。推廣跨境電商網購保稅零售進口“退貨商品+區塊鏈輔助管理”模式,推進跨境電商“智能鎖”等項目建設落地。〔自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78.創新通關監管方式。探索建設AI遠程監管模式,推進戰新產業進口危險化學品智慧檢驗監管新模式試點,推廣“區港集貨通”全通道監管模式。〔綜保局、海恆國際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79.開展口岸收費監督檢查。及時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和指導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未落實優惠減免政策、收費目錄清單外收費等違法違規收費行爲。〔市場監管局牽頭,經發局、財政局、建發局、自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十三、稅費繳納
牽頭領導:劉岸;牽頭單位:稅務局。
80.全面推廣數字化的電子發票。通過“去介質”“自動賦碼”“智能賦額”,進一步便利發票服務,降低辦稅成本。〔稅務局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81.推進“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推廣“智能交互、辦問協同”徵納互動服務新模式。設立“一‘碼’辦任E通”服務項目,突破專用辦稅設備門檻,實現車購稅業務不受地點限制、一“碼”集成辦稅。〔稅務局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82.對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增值稅預徵實施微利不預徵,減輕企業負擔。〔稅務局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83.完善社會保險費徵繳服務和爭議處置機制。探索推進繳納社會保險費“一窗辦理”,建立健全涵蓋防範化解、協商調解、維權疏解的社會保險費徵繳爭議協調處理機制,維護企業和勞動者合法權益。〔稅務局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6月底前完成〕
84.優化稅務行政複議機制。通過多途徑接收行政複議申請。探索優化適用簡易行政複議程序,提升稅務爭議解決便利度。〔稅務局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85.推進綠色稅收協同管理。加強稅務、生態環境等部門協同共治,持續提高環境保護稅涉稅數據信息的交換質量,推進環境保護稅自動監測數據申報智能預填,持續優化辦稅體驗。〔稅務局、生態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9月底前完成〕
十四、執行合同(解決商業糾紛)
牽頭領導:梁建文;牽頭單位:高新法院、綜治中心。
86.優化“多元調解+速裁”機制。嚴格規範立案前調解時間,對調解未達成一致或對當事人不同意調解的,及時立案。加強多元解紛機制建設,着力構建優勢互補、資源共享、高效協同的多元調解體系。〔高新法院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87.壓減委託司法鑑定耗時。充分運用信息技術,強化對外委託平臺應用,加強節點管控,強化督促評價。行業主管部門加大對各專業機構的監管力度,督促專業機構規範、高效執業。〔高新法院牽頭,綜治中心、財政局、自規分局、建發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88.成立環資審判庭,出臺環資審判規程,探索優化生態環境修復救濟方式。〔高新法院牽頭,高新檢察院、生態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89.增強審判透明度。嚴格落實商事案件現場庭審向公衆開放要求,不得以法庭滿員等爲由拒絕公衆旁聽,確有特殊情況的需提供在線旁聽等解決方案。公佈各級法院法官人數統計數據,並按照性別分類。公開新入額法官人員名單和遴選過程等信息。〔高新法院負責,2024年11底前完成〕
90.提升涉訴企業需求迴應效率。暢通企業訴求表達渠道,持續推進院長接待企業家制度,深入落實企業司法需求快速響應、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涉案企業合規全流程適用等服務保障機制,實質化解涉企信訪矛盾糾紛。〔高新法院、高新檢察院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底前完成〕
91.推行善意文明司法。建立企業財產處置寬限期、執行風險預警等善意文明執行新機制,靈活運用查封保全措施,進一步規範查封、扣押、凍結、處理涉案財物等司法程序,積極推進企業信用修復,最大限度減少對被執行人權益的影響。制定財產處置流程指引,依法公開執行案件流程節點。建立會商聯動機制,推動依法支持當事人在仲裁前和仲裁中的財產保全等臨時措施的申請和執行。〔高新法院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92.持續推進“互聯網+仲裁”。優化當事人在線提交、查閱、下載文件等服務功能。在遵循仲裁保密原則的前提下,推動本市仲裁機構在年報中公佈仲裁案件數量、時間等數據,定期發佈經過脫敏處理的典型案例。〔綜治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93.積極化解商事類糾紛。發揮人民調解組織在化解商事類、勞務類糾紛中的積極作用,引導當事人通過調解方式化解糾紛,顯著提高通過調節途徑解決商業糾紛的案件數量。〔綜治中心牽頭,市場監管局、經發局、黨建工作部、總工會、高新法院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十五、辦理破產
牽頭領導:梁建文;牽頭單位:高新法院。
94.完善小微企業破產機制。對小微企業破產清算或重整採取靈活的處置程序,降低破產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高新法院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95.推進破產企業資產盤活。推動金融機構、資產管理公司爲具有營運價值且具備償還能力的破產企業提供必要的共益債融資,以促進停工項目續建、盤活資產。〔高新法院牽頭,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96.優化重整(和解)企業信用修復。在稅務、金融、市場監管和招投標等重點領域優化信用修復服務,落實稅收等優惠政策,保障重整(和解)成功的企業正常開展經營活動。〔高新法院、經發局牽頭,稅務局、財政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97.提高破產管理人履職能力。加強管理人隊伍建設,落實管理人名冊動態、靜態管理,建立常態化培訓機制,提高財政專項資金和破產管理人協會互助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共同保障無產可破案件的破產費用。〔高新法院牽頭,財政局、綜治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98.完善對破產案件中管理人委託中介機構監管機制。研究規範管理人報酬、審計費用、評估費用、拍賣佣金和其他專業人員、服務提供者的收取標準,降低破產費用,堵塞監管漏洞。〔高新法院、財政局牽頭,建發局、自規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99.深化企業破產處置“府院聯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加強會商通報,統籌解決重點難點問題,推動企業破產處置依法、穩妥開展。〔高新法院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十六、市場監管
牽頭領導:李大勇;牽頭單位:市場監管局。
100.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機制。及時公示年度抽查工作計劃,動態調整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強化信用風險分類結果的應用,落實差異化監管措施,確保全年信用分類任務佔比達到90%,提高監管工作的精準性。〔市場監管局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依託皖政通移動監管專區,試點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移動端抽查任務。〔市場監管局、經發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101.強化“一業一查”部門聯合抽查。進一步擴大部門聯合監管覆蓋範圍和領域,在食品、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燃氣、特種設備、種子農藥等多個行業領域實行跨部門聯合檢查,減輕企業負擔。〔市場監管局牽頭,區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102.嚴厲查處涉企違規收費行爲。強化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及金融機構收費監管,持續清理規範用水、用電、用氣等領域收費,深化電視“套娃”收費和操作複雜等問題治理。〔市場監管局、社發局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103.深化經營主體信用體系建設。實施信用提升專項行動,培育新增超1萬家守信激勵對象,幫扶推動更多市場主體退出嚴重失信主體名單、重塑信用,引導市場主體開展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經發局、市場監管局、稅務局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104.深入推進政務誠信建設。推進政府履約踐諾,完善“政府承諾+社會監督+失信問責”機制,聚焦招標投標、政府採購、招商引資、地方政府債務等重點領域,強化政務失信信息歸集共享和失信政府機構及公職人員責任追究。對涉企的行政複議案件,加大溝通調解力度,減輕企業訴累。〔經發局、綜治中心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105.落實政務誠信訴訟執行聯動機制。推動政府機構和國有企業敗訴、被執行人、失信被執行人案件常態化治理,對新增失信記錄“零容忍”,確保失信被執行人案件“動態清零”。〔高新法院、經發局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106.清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嚴格執行《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不得以內部人員變更,履行內部付款流程,或在合同未作約定情況下以等待竣工驗收批覆、決算審計等爲由,拒絕或延遲支付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款項。對大型企業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公示信息開展抽查,引導大型企業簽署信用承諾書。〔經發局、市場監管局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107.深入推進企業合規指導服務。持續完善中小企業合規管理體系,推廣常態化“法治體檢”和“合規體檢”,引導企業加強自身合規建設。加強對經營主體的合規引導,建立新入經營主體信用合規建設告知制度,指導經營主體提升信用合規水平。對規模較小、合規問題明確、監督評估專業性要求較低的涉案企業,探索實行“簡式合規”辦案模式。〔高新檢察院、公安分局、綜治中心、市場監管局牽頭,消防大隊、生態分局、社發局、黨建工作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108.推行包容審慎監管。推動輕微違法行爲依法不予處罰清單制度全面落實,探索制定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爲依法不予行政處罰和從輕、減輕行政處罰實施辦法,進一步規範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綜治中心、市場監管局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109.深入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加強源頭治理,不斷提升增量審查和存量清理質效。強化反不正當競爭執法,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市場監管局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110.強化市場主體權益保護。嚴查嚴處侵犯知識產權、不正當競爭、職務侵佔等影響市場健康發展和企業正常經營的突出犯罪,依法處置非法纏訪鬧訪行爲,切實保障市場秩序。〔公安分局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111.依法披露企業環境信息。制定合肥市環境信息依法披露企業名單,督促指導名單中企業依法披露環境信息。〔生態分局牽頭,經發局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十七、政務服務
牽頭領導:梁建文;牽頭單位:政務服務中心。
112.全力推進“高效辦成一件事”。強化跨部門政策、業務、系統協同和數據共享,持續推進關聯事項聯動審批、集成辦理,重構跨部門辦理業務流程、優化前後置環節,推動申請表單“多表合一、線上一網申請、材料一次提交”,推動國家和省“高效辦成一件事”清單事項落地見效。〔政務服務中心牽頭,經發局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9月底前完成〕
113.打造政務服務“綜合體”。按照試點先行的模式,將具備條件的政務服務大廳打造爲政務服務“綜合體”,不斷拓展涉企服務的廣度和深度,聚焦項目、政策、金融、人才、科創、開放、數據等涉企服務重點領域,積極拓展增值服務功能。〔政務服務中心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9月底前完成〕
114.持續推進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對接。強化重點領域業務系統整合和政務移動APP遷移,解決業務辦理過程中二次錄入或業務體外循環問題。〔經發局牽頭,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115.深化電子證照數據共享應用。加快推進電子證照的制證工作,大力推動電子證照跨部門互通互認和調用,不斷擴大應用領域、豐富應用場景。提高政務服務事項材料關聯電子證照準確度,能夠提供電子證照的免於提交實體證照。及時開展失效電子證照清理,對身份證、行駛證、駕駛證、戶口簿等電子證照糾錯處理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經發局牽頭,公安分局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116.推進企業羣衆辦事材料“免提交”。梳理高頻政務服務事項,推進熱點領域高頻政務服務事項申請材料結構化,通過告知承諾制、自動生成申請、複用歷史材料等方式,市縣兩級各推出材料“免提交”事項不少於20項。〔政務服務中心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7月底前完成〕
117.建立健全12345“接訴即辦”機制。創新專項特色服務,適時開通重大活動期間服務專席,派駐爲企服務“政策專員”,高效處理企業訴求。提高12345與110對接聯動效率,科學合理分流非警務求助。加強12345熱線與政務服務平臺投訴建議體系、“好差評”體系等業務協同,打造政務服務“總客服”。〔督考中心牽頭,12345熱線各承辦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118.推進熱線智能服務。探索自然語言大模型技術在12345熱線中的應用,加強智能知識庫建設,爲企業和羣衆提供24小時在線問答、智能導航服務。〔督考中心牽頭,12345熱線各承辦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119.提升惠企政策透明度。從企業視角和市場話語體系,依託各級政府網站、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大廳、政務新媒體等載體,採用圖表圖解、音頻視頻、媒體專訪等形式,積極面向各類企業開展熱點政策專題解讀系列活動,提高惠企政策解讀宣傳的針對性、時效性和權威性。〔財政局、經發局等政策制定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120.推動惠企政策“直達快享”。通過大模型爲企業畫像,將惠企政策精準推送到適配企業。持續擴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範圍,落實“集中兌現周”要求,健全政策審核機制,優化政策兌現流程,推動“免申即享”政策比例60%以上。深入開展公共政策兌現和政府履約踐諾專項行動,及時兌現惠企政策。〔綜治中心、財政局、經發局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包容普惠創新
牽頭領導:張露;牽頭單位:經發局。
121.加強創新創業載體平臺建設。大力推進孵化器衆創空間建設,依託安徽創新館、市產投集團等市屬國有平臺公司、高校院所科教資源以及具備條件的新型研發機構,力爭全年新建孵化器衆創空間30家。〔經發局負責,2024年底前完成〕
122.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面向重點產業招引服務水平高、技術開發能力強的中試基地,堅持動態管理、開放共享,支持中試服務產業做強、做優。爭創國家區域高校技術轉移轉化中心,培育10家以龍頭企業爲主體的新型研發機構,打造全國科技成果轉化示範樣板區,全年推動科技成果轉化設立企業不少於40家,全市技術合同交易額突破1300億。〔經發局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底前完成〕
123.加大力度推動場景創新。構建“3+N”場景應用創新工作體系,大力推進重點產業、重要領域、重大區域場景應用創新,發揮場景創新促進中心作用,爲技術找產品、爲產品找場景,實施場景應用“百千萬”工程,打造百項示範場景,對接千項技術產品,聯動萬家科創企業。〔經發局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底前完成〕
124.擴大企業人才自主評價範圍。支持企業根據自身發展實際,制定一企一策、一企一案的技能人才評價模式。拓寬高技能人才晉升通道,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開展特級技師和首席技師評聘,對設有高級技師的職業(工種),可在企業備案範圍上增設特級技師和首席技師技術職務(崗位)。推進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接收和轉遞等業務實現線上辦理。〔黨建工作部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125.提升綠電供給水平。擬定新能源資源開發利用實施方案,大力開發光伏、風電等新能源資源,謀劃實施集中式光伏風電倍增行動、工業園區屋頂分佈式光伏全覆蓋行動等,力爭新增新能源併網裝機規模150萬千瓦以上。〔經發局牽頭按職責分工配合落實,2024年底前完成〕
126.開展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完善保良措施,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5%以上,空氣質量穩定達到國家二級標準。〔生態環境分局、應管局、建管中心、重點中心、屬地街道社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底前完成〕
127.開展不達標斷面攻堅行動,突出汛期水質管控,推進全市入河排污口“測溯查治”,巢湖水質穩定保持Ⅳ類,20個地表水國考斷面全部達標,水質優良率達到90%以上。〔建發局、生態環境分局、公用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底前完成〕
128.推進東部新中心土壤污染修復,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動態清零農村黑臭水體,力爭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59%。〔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市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底前完成〕
十九、綜合提升領域
129.貫徹落實省、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出臺《<安徽省
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合肥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貫徹實施方案》,將《安徽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合肥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法律法規納入全市重點普法目錄、納入領導幹部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推動相關責任單位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加大宣傳力度。推進相關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立改廢,健全營商環境制度體系。〔黨政辦、綜治中心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130.深化營商環境改革創新示範區建設。緊盯營商環境關鍵領域、重點難點,圍繞“極優服務、極簡審批、數字賦能、制度保障”持續深化改革試點,爲全省優化營商環境貢獻更多合肥經驗。〔黨政辦公室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131.高標準推進安徽(合肥)創新法務區建設。以國際化視野打造一流創新法務區,加快匯聚國內外優質法務、政務、商務資源,建立門類齊全、鏈條完善、協同發展的高能級法律服務集羣,強化法商產業融合,打造服務能級更高、輻射作用更強的法律服務新高地。〔綜治中心牽頭,高新法院、市場監管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132.深入實施中國(安徽)自貿試驗區合肥片區提升戰略。以自貿試驗區提升戰略三年行動爲抓手,充分發揮改革開放“試驗田”作用,推動形成一批引領性制度創新成果,進一步增強開放帶動力、產業競爭力、環境吸引力。〔自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133.營造尊重民營經濟創新創業的輿論環境。加強社會輿論引導,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輿論環境和氛圍。依法嚴厲打擊以負面輿情爲要挾進行勒索,蓄意炒作、造謠抹黑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等行爲。健全相關舉報機制,降低企業維權成本,維護企業生產經營秩序。〔黨政辦、市場監管局、公安分局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134.持續提升爲企服務工作效能。推動開展現場集中辦公、“專題幫扶”等活動,完善線上線下企業訴求“一口收辦”體系,強化企業訴求辦理剛性機制,持續優化逐級分辦、提級督辦、成效評估等工作流程,完善工作閉環,常態化推進爲企業辦實事、解難題。〔經發局、黨政辦公室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全區各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堅持主要負責同志優化營商環境第一責任人制度,確保各項改革舉措落地見效。加強跨部門、跨領域、跨層級工作協同,推動重點指標領域、爲企服務等關聯工作有機銜接,重點難點問題協同攻堅,系統推進營商環境整體優化。進一步強化指標牽頭單位主體責任,對牽頭負責的工作任務,要形成細化方案或工作安排,明確工作時限、步驟及驗收標準,定期跟蹤問效;各配合單位要服從牽頭單位安排和協調,主動配合、密切協作。努力打造“一地一品”特色營商環境,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在政務服務、訴求辦理、監管執法、融資對接等領域,開展創新試點,打造特色亮點。加強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督導,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對營商環境工作的統籌協調、督導考覈,考覈結果納入區季度、年度績效考覈。不斷強化宣傳引導,將優化營商環境宣傳推介納入全區宣傳工作重點,結合營商環境改革試點,精準宣傳推廣,營造人人重視營商環境、人人都是營商環境、時時處處都講營商環境的良好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