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縣域特色產業 集羣(基地)高質量發展
2024-08-26 00:00
原標題: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縣域特色產業集羣(基地)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爲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培育發展縣域特色產業集羣(基地)(以下簡稱“集羣”)的工作部署,推動全省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經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縣域特色產業集羣集聚發展,以提升集羣規模能級、創新能力、羣鏈協同、品牌影響爲目標導向,以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國際化爲主攻方向,以“五個一”推進機制爲工作抓手,堅持“兵團式、陣地戰”的打法,走好“龍頭企業—產業鏈—產業集羣—產業生態”的成長路徑,大力引育更多專精特新企業、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上市公司、產業鏈龍頭企業,努力把集羣培育成爲各類重大產業基地的後備軍和縣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引擎,爲全面建設現代化美好安徽提供堅實支撐。

二、工作目標

到2025年,力爭培育營業收入百億級集羣35個,其中:500億級集羣3個、300—500億級集羣10個左右,集羣營業收入總規模突破1萬億元;製造業集羣力爭培育高新技術企業2400家、省級以上各類專精特新企業1200家,實現省級以上研發機構和科技創新服務平臺全覆蓋;培育發揮羣主功能的龍頭企業200家,各類產業鏈供應鏈配套“夥伴”企業1000家;力爭培育10個左右在全國市場佔有率、美譽度較高的集羣。

到2027年,力爭培育營業收入百億級集羣45個以上、千億級集羣1個,集羣營業收入總規模突破1.4萬億元;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水平明顯提升,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重點產品,培育一批龍頭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和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集羣高質量發展取得顯著成效。

到2030年,力爭每個縣(市)至少培育形成1個營業收入百億級以上集羣,千億級集羣達到3個,集羣營業收入力爭總規模突破2萬億元,縣域製造業特色產業集羣總數100個左右;集羣“五個一”推進機制全面建立,涌現一批具有行業影響力和國際競爭力的龍頭企業,成爲全省現代化產業體系的重要支撐。(圖圖表見附件)

三、主要任務

(一)實施集羣創新發展行動

1.引育羣主企業。主動承接滬蘇浙等地區產業轉移,力爭每個集羣招引培育2—3家集研發設計、製造、品牌營銷及技術服務於一體,掌握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較強競爭力的龍頭企業。鼓勵龍頭企業將配套夥伴企業納入共同的供應鏈管理,建立穩定的供應、生產、銷售等協作、配套關係,構建產業融合發展生態,成爲集羣的“領跑者”。(牽頭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遊廳)

2.創建區域公共品牌。推動有關縣(市)與專業機構合作建立品牌服務平臺,開展集羣品牌建設試點,積極申報地理標誌、集體商標等品牌。支持建設集羣展覽展示平臺、電子商務平臺等公共營銷渠道,積極推動品牌宣傳推廣。支持行業組織帶動企業建立聯合營銷渠道,完善產業鏈上下游企業標準、技術、質量和物流等接口。引導企業制定高於國家和行業標準的聯盟標準、企業標準,提升自主知識產權水平。(牽頭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市場監管局)

3.搭建產業創新平臺。依託集羣企業爭創省級以上產業創新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中試基地、檢驗檢測平臺等創新平臺,牽頭或參與省級以上科技攻關任務。支持縣(市)與集羣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建新型研發機構,力爭實現“一產業一研究院”。在集羣佈局一批現代產業學院、產教融合實訓基地,支持企業創建省級以上產教融合企業。鼓勵以市爲單位組建科創飛地,在基礎條件建設、科研設備購置以及運行經費等方面給予支持。(牽頭單位:省科技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

(二)實施集羣數字化改造行動

1.推動數字化改造。加快提升集羣智造能力,支持集羣骨幹企業開展集成應用創新,實施數字化轉型示範項目。推動集羣企業加快“上雲上平臺”,通過工業互聯網平臺,加快推廣中小微企業數字化軟件服務包。積極爭創一批5G全連接工廠、智能製造示範工廠,優先支持集羣企業創建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支持農業經營主體建設數字農業工廠,推進種養殖智慧化。(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各市、縣人民政府)

2.聯合開展場景創新。鼓勵縣(市)聚焦城市功能品質活力提升、新興產業創新和地方特色主題等領域,統籌開放場景資源,圍繞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招商引資、工業流程優化、智慧農業、智慧文旅等,跨領域改造海量場景,加速在細分產業生態中的應用與迭代,開放一批垂直應用場景機會。(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商務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數據資源局,各市、縣人民政府)

(三)實施集羣綠色轉型升級行動

1.推進節能降碳。完善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實施煤電機組節能降碳改造、靈活性改造、供熱改造“三改聯動”。推動新型基礎設施能效提升,培育綠色數據中心。持續推進“一企一策”節能減煤降碳診斷,用足用活退坡獎補、差異化用能等政策,加快推進重點企業節能降碳技術改造。(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各市、縣人民政府)

2.推動綠色轉型。推進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5G等新興技術與綠色低碳技術深度融合,加快工業綠色低碳轉型。推動集羣所在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創建生態工業園區。優先支持集羣企業爭創省級、國家級綠色工廠。因地制宜建設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穩步推進屋頂分佈式光伏發電。(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各市、縣人民政府)

(四)實施集羣“走出去”行動

1.融入高能級開放平臺。充分發揮自貿區及聯動創新區帶動效應,建立集羣企業“走出去”便捷通道,推動集羣融入長三角產業鏈、研發鏈、出口鏈。支持有需要的集羣企業開設中歐“定製班列”,提升對外開放能力。推進外貿轉型升級基地建設,支持相關集羣與“新三樣”骨幹整機廠合作,加大優勢產品出口競爭力。深入實施“徽動全球”出海行動,積極組織集羣企業參加境內外專業展會。加快省級示範物流園區和冷鏈集配中心建設,提高集羣物流保障能力和流通效率。(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商務廳,各市、縣人民政府)

2.參與國際產業合作。聯合行業商協會對海外法規及認證體系進行鍼對性培訓,鼓勵相關企業開展產品碳足跡測算,強化新能源企業合規體系建設。依託國際行業組織、駐外機構、跨國企業、友省友城等,爲集羣組織“走出去、請進來”專項市場開發活動。鼓勵“走出去”企業開展跨國併購,完善境外營銷服務網絡,引進新技術、新產品。以跨境電商、海外倉等外貿新業態,加強“一帶一路”市場開拓,積極推動共建中外合作園區。(牽頭單位:省商務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外辦,各市、縣人民政府)

四、完善工作機制

(一)建立“五個一”推進機制。各縣(市)政府要主動與國內先進產業集羣對標,加快建立健全集羣“五個一”推進機制,即設立一個專業管理機構、打造一個區域公共品牌、建設一個產業協會(技術聯盟)、組建一個高端研發中心(高能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創新區)、健全一條完整產業鏈。省有關單位和各設區市政府要強化指導,聚焦“五個一”短板,協助各相關集羣導入創新、項目、公共產品、第三方服務等資源,支撐集羣高質量發展。(牽頭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民政廳)

(二)強化省級賦能。省級層面每年擇優選擇一批集羣開展示範培育,每批培育時間爲3年。省新興產業推進組和行業主管部門要指導縣(市)制定集羣建設方案,在各類高能級招商活動中爲集羣提供專題產業對接平臺。持續在重大生產力佈局、基礎設施建設、產學研合作、資源對接、金融服務、基金引導等方面給予支持,推動相關集羣成長爲國家及省級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羣、國家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羣、先進製造業集羣、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火炬特色產業基地、文化產業與旅遊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區等。深入開展“畝均論英雄”改革,加速推進低效工業用地和閒置廠房的盤活利用,在用林等要素方面優先支持集羣發展。(牽頭單位:省新興產業推進組辦公室,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林業局,各市、縣人民政府)

(三)突出市縣主體責任。各設區市政府要統籌所轄集羣高質量發展,集中土地、能耗、污染物排放等要素資源,支持提升集羣競爭力、產業鏈帶動能力、創新能力和成長潛力。各縣(市)政府是集羣建設主體,要按照“一羣一策”的要求,爲集羣打造專屬政策組合包,制定年度重點任務清單,推動規模持續增長。(牽頭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省新興產業推進組辦公室、省財政廳)

(四)完善遴選培育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遊廳根據職能分工,出臺現代服務業、製造業、農業和文旅產業集羣遴選認定辦法,開展縣域特色產業集羣遴選認定和動態調整,支持各縣(市)根據相關規劃和新興產業“雙招雙引”方案,調整集羣主攻方向,支持經濟體量大、集羣年度綜合評估連續3年位於前列的縣(市),培育新的接續集羣。省發展改革委要會同省有關單位加強調度,完善綜合評估、統計監測辦法,及時協調解決集羣建設中存在的困難,確保目標任務落地落實。(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遊廳)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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