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地招商是兩個行政區打破區劃限制、與異地共建園區或設窗口,項目和收益兩地共享的做法。
一、是什麼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八部門《關於支持"飛地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地區〔2017〕922號)明確了"優勢互補、利益共享"方向。
兩種常見形態:
● 共建飛地(強幫弱):發達地區在欠發達地區建園,輸出資金、管理和項目。如蘇州宿遷共建的蘇宿工業園區,連續14年列全省共建園區考覈第一。
● 反向飛地(弱到強設窗口):欠發達地區到人才、資本密集城市設研發或招商窗口,總部孵化留外地、生產落本地。如衢州在杭州未來科技城設的衢州海創園,2016年開園,是浙江首個"創新飛地"。
二、收益怎麼分
飛地能否長久運轉,取決於投入和分配是否在協議裏事先說清。一般飛出地出資金、團隊和管理,飛入地出土地、要素和落地服務。
兩件事必須寫進協議:財政分成(地方可用財力怎麼劃)和統計歸屬(產值、投資算在誰頭上)。國家發改委指導意見要求籤"規範、詳細、可操作的合作協議"。分成沒談攏的,不宜倉促上馬。
三、什麼情況下值得做
適合的條件:兩地有產業梯度差,一方有項目資本、一方有土地空間;有上級協調或對口關係打底,如浙江"山海協作"、江蘇"南北掛鉤";本地確缺某要素且短期補不上。
要慎重的:兩地產業同構無梯度;飛出地自身項目也不足;協調層級不對等。
四、容易混淆的地方
一是以爲飛地是"把項目送人"。 飛地是分工不是轉移,研發孵化在外地、生產就業在本地,結果仍落本土。
二是以爲只有強幫弱纔算飛地。 多數非核心地區,反向飛地(到發達地區設窗口)更現實、成本更低。
三是財政分成沒談妥就硬上。 國家發改委要求先簽詳細協議,分成不明是紅燈,不能靠口頭約定。
四是設了飛地就有項目。 飛地只是前端窗口,落地靠本地後端承接。"研發在外地、轉化在本地",即飛地就近對接人才資本和項目,本地備好廠房用地與配套,以協議打通從孵化到投產的流轉通道——前端篩選、後端承接,缺一不可。只建樓、無後端能力,項目落不下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