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招商引資,在喧囂中拉開大幕。
推介活動輪番開展,高層又下達了指令。
多部門密集發聲,規範招商引資行爲。
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再次提上日程。
在一片“求商若渴”的氛圍中,不同部門接連表態。
一針見血地指出,招商引資中的錯位現象。
核心就是,推動政府從“無序內卷”走向“有序競合”。
如果,還在拿優惠政策作爲吸引投資者、引進項目的抓手。
只能說,營商環境的改善工作,抓得還不夠紮實、深入。
01 政府熱情高漲,企業觀望徘徊
招商引資,講究情投意合、雙向奔赴。
一直以來,走出去、請進來的步伐不停歇。
但熱鬧背後,我們看到了一種錯位。
一邊是,地方政府緊鑼密鼓,投入大量精力。
另一邊是,企業觀望徘徊,甚至是信心不足。
提及“內卷式”競爭,每個地方都有切身感受。
這種無序競爭,讓招商引資“硝煙味”依舊濃厚。
不跟風加碼補貼,怕錯失優質項目;盲目捲入政策比拼,又面臨財政承壓、項目質量參差不齊的困境。
更棘手的是,“政府熱情高漲、企業觀望徘徊”的錯位現象時有發生,拼政策、拼土地、拼資源的老路行不通了。
究其原因,往往在於缺乏真正的“換位思考”。
我們調研發現,不少地方帶有極強的“自我中心”色彩。
推介會上,宣傳PPT做得花裏胡哨。張口就是“五省通衢”,閉口就是“資源豐富”。
這種內容空泛,簡單堆砌傳統要素,完全缺乏對產業鏈條的精準剖析。
在投資企業眼裏,這叫“無效信息”。
還有的地方,支持政策“聽起來很美”。一旦落實到執行環節,卻是“雷聲大雨點小”。
甚至,出現了“新官不理舊賬”的現象。前任拍胸脯承諾的優惠,後任一句“不合規”就推翻。
這種做法,難以觸及企業投資發展的真實需求。
作爲投資主體,企業的決策邏輯是理性且務實的。
企業選擇投資地,看重的絕不僅是一時的政策扶持,更是對一座城市發展生態的綜合考量。
這其中,既包括清晰的產業規劃、完善的配套能力、高效透明的政務服務,也涵蓋穩定可預期的政策環境、充足的人才供給、宜居的生活條件,乃至地方政府的誠信與擔當。
如果不能深刻理解這些,僅從短期政績出發,將企業視爲被爭奪的“資源”,而不是共同發展的“夥伴”。
那麼再多的實地考察、推介活動,也如同“緣木求魚”。
換位思考並非簡單的態度轉變,而是招商理念與工作方法的系統性變革。
一方面深入調研,準確把握企業投資發展的核心訴求和佈局邏輯,實現從“我覺得你需要”到“我知道你需要”的精準對接。
另一方面從企業立場出發,重新審視本地的產業定位與服務能力,以“全國市場”視野重塑地方角色。
只有從“我能得到什麼”轉向“我能提供什麼獨特價值”,才能更好發揮比較優勢,走出差異化、特色化的招商引資之路。
02 招商內卷競爭,高層下達指令
面向“十五五”,反內卷不僅是態度,更是制度。
從中央到地方,各類政策層層遞進、靶向發力。
核心就是,推動招商引資從“無序內卷”向“有序競合”轉變。
過去,部分地方爲爭搶項目,各類越界操作屢見不鮮。
政策比拼陷入“相互加碼”,財政透支換短期效應。
部分地方爲爭奪項目,不惜突破政策底線,違規提供稅費減免、土地底價出讓、電價補貼等優惠。
甚至通過“抽屜協議”變相加碼,形成“你補我加、惡性循環”的競爭態勢。
更有甚者,舉債搞補貼,看似短期吸引了項目,實則加重財政負擔,擠壓民生和公共服務投入空間。
產業佈局陷入“同質內耗”,背離統一大市場導向。
一些地方不顧資源稟賦和產業基礎,盲目追逐熱點產業,光伏、動力電池、新能源汽車等領域重複建設問題突出,導致產能過剩、低價競爭亂象。
工信部調研發現,部分行業非理性競爭削弱了可持續發展能力,亟需通過產能治理和秩序規範扭轉態勢。
招商引資從來不是“複製粘貼”,而是要立足本地資源稟賦、產業基礎,找準在全國產業鏈中的定位。
更值得警惕的是,地方保護主義擡頭,通過設置隱性壁壘限制外地企業准入,分割市場資源,與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要求背道而馳。
這種“小而全”的自我循環,最終只會導致產業層次低下,難以形成核心競爭力。
監管規則陷入“區域差異”,執法尺度各異。
在長三角,如果江蘇的辦事標準、浙江的材料要求、安徽的審批流程都各有一套,企業即便想“跨省投資”也會怕麻煩。
在全國統一大市場下,不是“強制看齊”,而是“標準協同”。
類似的監管行爲“打架”,往往讓企業無所適從。更棘手的是,同一款產品在A市算“合格”,到B市可能因“包裝字體大小不達標”被罰款。
無論哪個地區、哪一級政府部門,在市場準入、涉企檢查、招投標等方面,都要遵循同一行爲準則,消除區域規則差異,讓企業無需爲規則不同買單。
目前,全國統一大市場法規體系還不完善,現行財稅、統計等制度,不能完全適應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要求。
這也是,一些違背統一大市場行爲屢禁不止的深層次原因。
1月20日,國家發改委在國新辦發佈會上明確表態:“一個條例、兩張清單、三項制度”。
一個條例,研究制定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條例,加強法治保障。
兩張清單,制定出臺妨礙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事項清單、招商引資鼓勵和禁止事項清單。
三項制度,完善有利於統一大市場建設的統計、財稅、考覈制度,健全激勵約束機制。
值得注意的是,財政部已成立跨部門專班,針對地方違規財政補貼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這套組合拳,撕開了招商引資的“模糊地帶”。不規範政府行爲,全國統一大市場就是一句空話。
各地唯有換位思考,站在企業角度謀劃,圍繞企業需求服務,解決企業成長難題,纔能有效吸引優質項目落地。
03 規範政府行爲,優化營商環境
招商引資規範化,是優化營商環境的關鍵抓手。
到了今天,如果還在用優惠政策作爲吸引投資者、引進項目的主要手段。
只能說明,營商環境改善工作抓得還不夠紮實和深入。
部分地方政府沉溺於“小恩小惠”的路徑依賴,實際上是在間接地破壞營商環境。
如果說在發展初期,還能夠理解的話,到了經濟發展水平已經較高,只能看作是沒有法制意識的表現,說明思想和觀念都沒有轉入到市場經濟階段。
殊不知,真正的營商環境,就是規範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行爲,不吃拿卡要,不違法亂紀,也不隨意變通。
實際上,對於廣大企業、投資者與創業者而言,是否願意紮根一座城市投資興業,早已跳出各類補貼的淺層考量。
他們更看重的,是地方政府對待市場主體的態度,是能否拿出實打實的誠意,把企業當作“自己人”;是能否做到換位思考,急企業之所急、解企業之所難;是能否以穩定的政策環境、公平的市場秩序,爲企業發展保駕護航。
物質條件只是錦上添花,良好的營商環境纔是雪中送炭。恰恰是,很多地方仍然把錦上添花當作主要手段,對需要雪中送炭者則很少顧及。
對企業審批流程繁瑣、辦事效率低下的問題視而不見,對企業融資難、用工難的現實困境鮮有迴應,對市場上存在的不正當競爭行爲整治不力。
這種捨本逐末的做法,不僅消解了招商引資的實際成效,更背離了優化營商a環境的核心初衷。
招商引資的規範化,本質上就是優化營商環境。
不規範政府行爲,就無法建立企業信心。不優化營商環境,就難以實現長遠發展。
對於招商來說,唯有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才能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寫在最後
面向"十五五",招商引資站在新的起點。
高層已經明確方向,並且劃出了紅線。
從“無序內卷”走向“有序競合”,也是各地發展理念的升級。
地方政府應該跳出路徑依賴,以規範的招商行爲、穩定的投資環境、貼心的政務服務,取代短期的補貼讓利。
接下來,才能真正構建起“親清”政商關係,讓企業敢於投資、安心經營、放心發展。
唯一不變的是,規範招商引資行爲,就是優化營商環境。












